东港文商旅综合体项目启动区文化剧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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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文商旅综合体项目启动区文化剧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概况

东港文商旅综合体项目启动区文化剧场地块位于中山区东部, (略) 北侧滨海区域,根据规划,本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用地。根据历史影像图和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为海域,2013年开始填海造*,填海材料主要来源于海之韵公园,取土区域用地历史上无工业企业。

项目地块于2015年填海完成,截止报告完成时处于未开发状态,人员访谈获知地块内未堆存工业固体废物,现场踏勘地块内填土无异味。

通过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地块西南侧约900m曾建设为中国船 (略) ,1998年建厂,2009年拆除,储存介质为燃料油、润滑油。该地块2018年开展的场地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二氯*烷、多环芳烃、C10-C40有检出,但不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限值要求,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详细采样调查工作。

二、土壤布点和检测结论

土壤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8。点位采取深浅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深孔3个,钻探至强化风/全风化板岩或者强化风/全风化绿灰岩层;浅孔5个,钻孔深度为6m。另在地块周边约1km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

钻探深度6m以内,每进尺1m采集1个样品,6m以下,每间隔2m采集一个样品,采集的样品使用便携仪器进行筛查,由于现场快速测定结果显示无明显污染痕迹,且观察土壤并未发现存在明显污染痕迹,因此本次样品送检主要依据不同土层和采样间距来确定送检样品。最终6m以上送检4个样品(杂填层),6m以下送检7-8个样品(含杂填层4-6个,淤泥质粉粘层1个,强/全风化基岩层1个)。

每个土壤对照点采集1个表层土壤样品,采样深度0~0.5m。

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53个,送参照点送检3个土壤样品,共送检56个土样,另外送检了6个土壤平行样品。

土壤检测因子:7种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根据地块内土壤送检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土壤样品中有检出的检测因子有11项,分别为:铜、镉、砷、镍、汞、铅、石油烃(C10-C40)、pH值、氯*烷、二氯*烷、*苯。

根据实验室检测数据与土壤风险筛选值对比结果,各检出因子最大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三、地下水调查结果

结合地块地下水流向,考虑间隔一定距离,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

地下水检测因子: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

根据地块内地下水送检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的检测因子有15项,分别为:pH、汞、锌、钠、锰、铁、铝、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根据实验室检测数据与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结果,由于地块为填海地块,地下水指标受海水影响,其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有检出因子最大值皆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四、结论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用于下一步开发建设。

五、建议

如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土壤有污染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停工,并上报联系环保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护,在开发建设之前保证围挡的完整,防止社会污染源进入场地内。

,中山区,大连,中山

一、地块概况

东港文商旅综合体项目启动区文化剧场地块位于中山区东部, (略) 北侧滨海区域,根据规划,本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用地。根据历史影像图和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为海域,2013年开始填海造*,填海材料主要来源于海之韵公园,取土区域用地历史上无工业企业。

项目地块于2015年填海完成,截止报告完成时处于未开发状态,人员访谈获知地块内未堆存工业固体废物,现场踏勘地块内填土无异味。

通过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地块西南侧约900m曾建设为中国船 (略) ,1998年建厂,2009年拆除,储存介质为燃料油、润滑油。该地块2018年开展的场地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二氯*烷、多环芳烃、C10-C40有检出,但不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II类限值要求,不需要进行进一步详细采样调查工作。

二、土壤布点和检测结论

土壤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8。点位采取深浅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深孔3个,钻探至强化风/全风化板岩或者强化风/全风化绿灰岩层;浅孔5个,钻孔深度为6m。另在地块周边约1km布设3个土壤对照点。

钻探深度6m以内,每进尺1m采集1个样品,6m以下,每间隔2m采集一个样品,采集的样品使用便携仪器进行筛查,由于现场快速测定结果显示无明显污染痕迹,且观察土壤并未发现存在明显污染痕迹,因此本次样品送检主要依据不同土层和采样间距来确定送检样品。最终6m以上送检4个样品(杂填层),6m以下送检7-8个样品(含杂填层4-6个,淤泥质粉粘层1个,强/全风化基岩层1个)。

每个土壤对照点采集1个表层土壤样品,采样深度0~0.5m。

地块内送检土壤样品53个,送参照点送检3个土壤样品,共送检56个土样,另外送检了6个土壤平行样品。

土壤检测因子:7种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种挥发性有机物(VOCs)、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石油烃(C10-C40)。根据地块内土壤送检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土壤样品中有检出的检测因子有11项,分别为:铜、镉、砷、镍、汞、铅、石油烃(C10-C40)、pH值、氯*烷、二氯*烷、*苯。

根据实验室检测数据与土壤风险筛选值对比结果,各检出因子最大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污染风险可以忽略。

三、地下水调查结果

结合地块地下水流向,考虑间隔一定距离,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

地下水检测因子:pH、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CODMn法)、氨氮、硫化物、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石油烃(C10-C40)。

根据地块内地下水送检样品实验室检测结果,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的检测因子有15项,分别为:pH、汞、锌、钠、锰、铁、铝、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

根据实验室检测数据与地下水质量标准对比结果,由于地块为填海地块,地下水指标受海水影响,其钠、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5项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有检出因子最大值皆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

四、结论

综上,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本地块确认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本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地块可用于下一步开发建设。

五、建议

如开发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土壤有污染的异常现象,应及时停工,并上报联系环保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护,在开发建设之前保证围挡的完整,防止社会污染源进入场地内。

,中山区,大连,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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