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商财〔2023〕28号)文件相关规定,为提高县域内经济活力,结合梨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计划和方向
支持县域内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组织谋划促销活动,激发农村消费潜力。
二、活动要求
1.在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各举办3场线下的新能源汽车或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具体类型以申报方为准、不可同时参与两种类型活动)。
2.每场线下活动要求申报方开展巡游宣传、车(家电)产品展、试驾(试用)、 (略) 演等不同类型的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吸引人气,以达到一定的促销效果。同时每类型促销活动参展乡镇要求不低于三个,展品不少于15款(汽车可5-10辆),产品类型为新能源汽车或绿色智能家电。
3.应在活动现场通过彩旗、条幅等多种形式体现宣传内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县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项目需符合本公告中“资金使用计划和方向”。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项目申请方案(包括申报单位简介、主营业务、拟开展活动计划等);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项目上报要求
1.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凡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单位(企业),收回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项目申报资格。
2.申报单位(企业)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63.com,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梨 (略) 场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略) 场科:0434-*
梨树县商务局
2024年4月12日
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商财〔2023〕28号)文件相关规定,为提高县域内经济活力,结合梨树县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计划和方向
支持县域内企业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组织谋划促销活动,激发农村消费潜力。
二、活动要求
1.在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各举办3场线下的新能源汽车或家电下乡促销活动(具体类型以申报方为准、不可同时参与两种类型活动)。
2.每场线下活动要求申报方开展巡游宣传、车(家电)产品展、试驾(试用)、 (略) 演等不同类型的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吸引人气,以达到一定的促销效果。同时每类型促销活动参展乡镇要求不低于三个,展品不少于15款(汽车可5-10辆),产品类型为新能源汽车或绿色智能家电。
3.应在活动现场通过彩旗、条幅等多种形式体现宣传内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县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申报项目需符合本公告中“资金使用计划和方向”。
(二)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项目申请方案(包括申报单位简介、主营业务、拟开展活动计划等);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各类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项目上报要求
1.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凡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单位(企业),收回专项资金,取消该单位(企业)三年内项目申报资格。
2.申报单位(企业)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63.com,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梨 (略) 场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略) 场科:0434-*
梨树县商务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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