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视佳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大方视佳眼科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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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视佳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大方视佳眼科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方视佳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大方视佳眼科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方 (略)

地 点: (略) 大方县红旗街道蔬菜社区奢香大道中段紧邻大方县国税局旁

建设内容:大方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大方县红旗街道蔬菜社区奢香大道中段紧邻大方县国税局旁,租赁已建楼房装修后使用。项目主体为1栋8层综合楼,总占地面积404.4m2,总建筑面积3235.20m2,共设置床位50张,门诊接待量50人。项目属于 (略) ,只设置眼科相关诊疗科目,不开展其他科目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开展近视、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斜弱视、角膜病、眼外伤、干眼症诊疗、医学验光配镜等诊疗项目,开展手术为角膜塑形镜等手术,不开展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及手术,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室、不涉及传染病区,不接收传染病人。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37.*元,占总投资3.16%。2023年11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对《大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毕环表复〔2023〕339号”。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建设单位:大方 (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贵州, (略) ,大方县,毕节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大方视佳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大方视佳眼科医院”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大方 (略)

地 点: (略) 大方县红旗街道蔬菜社区奢香大道中段紧邻大方县国税局旁

建设内容:大方 (略) 建设项目位于 (略) 大方县红旗街道蔬菜社区奢香大道中段紧邻大方县国税局旁,租赁已建楼房装修后使用。项目主体为1栋8层综合楼,总占地面积404.4m2,总建筑面积3235.20m2,共设置床位50张,门诊接待量50人。项目属于 (略) ,只设置眼科相关诊疗科目,不开展其他科目的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开展近视、白内障、青光眼、眼底病、斜弱视、角膜病、眼外伤、干眼症诊疗、医学验光配镜等诊疗项目,开展手术为角膜塑形镜等手术,不开展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及手术,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室、不涉及传染病区,不接收传染病人。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实际环保投资37.*元,占总投资3.16%。2023年11月16 (略) 生态环境局对《大方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毕环表复〔2023〕339号”。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及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建设单位:大方 (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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