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福清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校准检定和期间核查》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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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市福清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校准检定和期间核查》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榕环保综〔2020〕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榕环保综〔2021〕15号)和《关于加强2022年度同类型政府采购项目审核的通知》(榕环保综〔2022〕51号)等文件要求, (略) 福清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采购流程的要求,现将《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校准(检定)和期间核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诚信良好的供应商踊跃报价,并提供相应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校准(检定)和期间核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元以下。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资料报送要求及收集方式

  报价资料内容需包括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资质认可/认定证书;

  2、检定/校准能力项目一览表;

  3、工作方案

  资料收集方式:供应商可采用指定专人直接递交或邮寄方式将报价资料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

  四、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价资料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资料递交地点: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 (略) 东门街北46号)。

  (3)联系人:小倪

  电话:0591-*

  地址: (略) 东门街北46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榕环保综〔2020〕5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榕环保综〔2021〕15号)和《关于加强2022年度同类型政府采购项目审核的通知》(榕环保综〔2022〕51号)等文件要求, (略) 福清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采购流程的要求,现将《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校准(检定)和期间核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且诚信良好的供应商踊跃报价,并提供相应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校准(检定)和期间核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元以下。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同类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资料报送要求及收集方式

  报价资料内容需包括以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资质认可/认定证书;

  2、检定/校准能力项目一览表;

  3、工作方案

  资料收集方式:供应商可采用指定专人直接递交或邮寄方式将报价资料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

  四、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价资料递交时间:截止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资料递交地点: (略) 福清环境监测站( (略) 东门街北46号)。

  (3)联系人:小倪

  电话:0591-*

  地址: (略) 东门街北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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