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桃发改许〔2024)207号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为解决理公港镇政府、学校、医院广大干部职工住
房需求,提高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
相关精神,同意实施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项目
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选址位于桃源县理公港镇;
2、本项目拟将桃源县理公港镇现有房屋改造为公租房,
涉及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公租房共159套。包括理公
港镇林业站宿舍9套、原理公港水政监察宿舍8套、桃源税
务局原理公港地税所宿舍26套、桃源县第十中学61套、原
理公港工商所宿舍16套、理公 (略) 21套、钟家铺
中学18套。
主要对房屋建筑内墙、天棚、吊顶、外墙、地面、屋面、
门窗、墙体、消防等进行改造装修。
三、项目单位(法人):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负
责本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53.0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0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元,预备费21.*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
资金和单位自筹。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
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4
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住建局、应急
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桃源分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发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桃发改许〔2024)207号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
下:
一、为解决理公港镇政府、学校、医院广大干部职工住
房需求,提高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
相关精神,同意实施桃源县理公港镇公租房改造项目(项目
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项目选址位于桃源县理公港镇;
2、本项目拟将桃源县理公港镇现有房屋改造为公租房,
涉及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公租房共159套。包括理公
港镇林业站宿舍9套、原理公港水政监察宿舍8套、桃源税
务局原理公港地税所宿舍26套、桃源县第十中学61套、原
理公港工商所宿舍16套、理公 (略) 21套、钟家铺
中学18套。
主要对房屋建筑内墙、天棚、吊顶、外墙、地面、屋面、
门窗、墙体、消防等进行改造装修。
三、项目单位(法人):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负
责本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53.00
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0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7.*元,预备费21.*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
资金和单位自筹。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
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
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
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
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
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4
抄送: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住建局、应急
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桃源分局。
桃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1日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