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2-2035)批前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22-2035)》主要内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自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参与,并注明联系人及具体联系方式。利害关系人对该规划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1.联系单位: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联系人:戴珺
3.联系电话:0350—*
4.信函邮寄地址: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5.电子邮件:*@*63.com
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规划简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规划总面积126平方公里,其中,农业发展区面积125.31平方公里,核心建设区面积0.69平方公里。四至核定后,核心区规划面积0.48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北区)0.19平方公里,核心区(南区)0.29平方公里。
1、农业发展区
规划面积125.31平方公里,包括三镇三乡的32个行政村。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寨村、羊坊村、石庙村、新寨村、羊道沟村、魏家坡村,马军营村、小武州村、安子村、东坪村、孤山村、大张坪村和大辛庄村等村庄居民点连线,以及五寨县与神池县行政边界;南 (略) 线(不含);西 (略) 山岔站、索家沟村大刘家湾、河底村、武家窑村,大庄子村、包家湾村、石咀头村和坡底村等村庄居民点连线;北至三岔镇306省道(不含)、小刘家湾村以北。
2、核心区
核心区(北区):规划面积0.1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209国道东169米; (略) 南130米;西至坡底 (略) 线东144米; (略) 北540米。
核心区(南区):规划面积0.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西河堰以西约10米, (略) (不含),西至五寨顺喜种羊养殖基地东围墙,北至民福小区南围墙。
二、发展定位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山西省农业科技引领与示范的窗口、五寨县创新转型主引擎。
三、产业发展规划
1、主导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养殖。
2、产业发展总体布局
以农产品精深加工(杂粮、道地中药材、药茶)、生态养殖为两大主导产业,以县委县政府“1227”蓝图为基础,以智慧化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区管委会)为核心,聚焦“两业”全域布局,着力“两地”高质量建设,狠抓“多元化园区”建设,拓展产业“122+”整体空间战略布局,打造“特、优、智”示范园区。
“1”,一个目标:示范区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样板区、全省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标杆。
“2”,两大主导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杂粮、道地中药材、药茶),生态养殖产业。
“2”,两大基地:0.*亩生态养殖基地和*亩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种植基地。
“+”,多元化产业园区:甜糯玉米、特色杂粮、道地中药材、脱毒马铃薯、生态肉羊、肉牛养殖、数字化粮食仓储物流、现代农旅融合、生态康养等。
四、空间规划结构
1、总体布局结构
示范区总体形成“一心、两轴、三区”产城协同发展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依托智慧化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区管委会)形成的示范区公共服务核心;
“两轴”即依托209国道、305省道形成的串联园区的产业发展联系轴;
“三区”即示范区农业发展区,以农业特色种植为主;示范区集中建设区,分为核心区(北区)与核心区(南区)。
2、核心区(北区)
规划形成“一心、一轴、两带、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为依托五寨物流园及研发办公服务区形成的核心区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为园区发展轴,串联核心区(北区)—五寨县城;
“两带”:为清涟河景观轴带、西河堰景观轴带—串联示范区滨水空间,组织示范区滨水休闲及滨水景观体系;
“四区”:为研发、办公综合服务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健康产业区,农产品商贸物流区。
3、核心区(南区)
规划形成“一廊、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廊”:为西河堰景观廊道--串联示范区滨水空间,组织示范区滨水休闲及滨水景观体系;
“两轴”:为依 (略) 、 (略) 形成的园区景观轴线;
“三区”: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肉类食品加工区以及冷链物流区。
五、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
铁路: (略) 、 (略) ;
公路:呼 (略) 、繁 (略) 、209国道、306省道、305省道和312省道以及五(寨)阳(宅)线、五(寨)坝(门口)线、胡(会)白(家沟)线 (略) 。
航空: (略) 五台山机场,通过沧榆高速、呼北高速相接。
2、内部交通
(1)核心区(北区)
总体形成“一横两纵” (略) 体系。
“一横” (略) ,是横向联系园区的主要干道。
“两纵” (略) 、209国道。
(2)核心区(南区)
规划形成“两横两纵”的交通体系。
“两横”为: (略) 、 (略) 。
“两纵”为: (略) 、 (略) 。
六、本公示文件由五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示范区产业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