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电试研技术有限公司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湖南省湘电试研技术有限公司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 (略) 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 (略) 以南、东七线以东, (略) (略) 防灾减灾中心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环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 (略) 拟投资*元利用湖南湘电试研防灾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建厂房,即防火装备智能制造中心二楼的206、207、208、213、214、215,建设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681.95m2。建成后,主要进行磷酸铁锂电池试制生产线的配套研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在厂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离子交换系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经酸碱调节池预处理,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酸碱调节池预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布烘干工序产生NMP废气,依托磷酸铁锂电池试制线已建的三级冷凝+三级水喷淋装置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后,由17m排气筒排放;注液工序、激光焊接工序、电池原材料研发实验过程以及原材料检测实验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加强实验室通风后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为研发实验项目,实验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回收或处置;含NMP废抹布、含电解液的抹布手套、废电解液桶、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5日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 (略) 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 (略) 以南、东七线以东, (略) (略) 防灾减灾中心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环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 (略) 拟投资*元利用湖南湘电试研防灾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已建厂房,即防火装备智能制造中心二楼的206、207、208、213、214、215,建设安全储能电池试制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681.95m2。建成后,主要进行磷酸铁锂电池试制生产线的配套研发。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搅拌设备清洗废水在厂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离子交换系统产生的反冲洗废水经酸碱调节池预处理,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经酸碱调节池预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略) ,接入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布烘干工序产生NMP废气,依托磷酸铁锂电池试制线已建的三级冷凝+三级水喷淋装置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后,由17m排气筒排放;注液工序、激光焊接工序、电池原材料研发实验过程以及原材料检测实验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加强实验室通风后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为研发实验项目,实验设备运行过程产生噪声经隔声、减震等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厂界四周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回收或处置;含NMP废抹布、含电解液的抹布手套、废电解液桶、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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