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大庆市红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7日(3个工作日)。
电话:0459-*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红岗生态环境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车辆修理厂汽车维修及喷漆项目 | 黑 (略) 红岗区张铁匠一街 (略) 交汇处东北210m处 | (略) | 长沙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规模:总投资额为*元。 占地面积:建设项目利旧原有厂房和办公楼,对 (略) 车辆修理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占地面积为6215m2,营业面积5102m2。 项目规模:项目新增维修车辆500辆/a,新增喷漆车辆500辆/a。扩建后项目可维修车辆2000台/a,可喷漆1300台/a,车辆均为清洗后入厂,该厂不对车辆进行清洗。维修作业车、地震钻机车、整车维修等,不涉及油罐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维修。 劳动定员:企业定员9人,不新增定员。 工作制度:每天生产8小时,全年共生产250天。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用水及废水。 2、供热 本项目 (略) (略) 集中供暖。 3、供电 项目生产、 (略) (略) 供给。 4、交通 项目建设区域位于黑 (略) 红岗区张铁匠一街 (略) 交汇处东北210m处,厂址西侧就 (略) 。区域内交通环境便利。 | 废气 1、非*烷总烃、颗粒物、*苯、二*苯(喷漆工艺) 经负压收集,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2、非*烷总烃(危废贮存点) 经引风机集气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1、生活污水 经厂区原有化 (略) (略) 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 固体废物 1、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黑龙江京 (略) 进行合规处理。 2、废零部件 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3、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大庆鑫 (略) 挤塑板加工项目 | (略) 红 (略) 北侧150m、 (略) 西侧1150m | 大庆鑫 (略) | 长沙 (略) |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钢结构闲置厂房,新建挤塑板生产线2条(一开一备),包括挤出机、上料机等设备,年生产挤塑板*立方米。 项目投资:*元 工作制度:全年运营210天,每天8小时,冬季不生产。 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现有职工调配,厂区现有劳动定员1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生产用水主要是挤出机设备间接冷却水,生活用水为员工日常盥洗用水。本项目冬季不生产,生产用水量总计18t/a,其中生产冷却水循环水量为15t/a,使用过程中蒸发损耗按2%计算,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加,新鲜水补水量为3t/a。冬季停产前循环水罐内余水直接由大庆 (略) 拉运至北控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一次性排放量15t/a。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厂内现有职工调配,厂区现有生活用水量为168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4.4t/a。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污水池,由大庆 (略) 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北控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供热 项目冬季不生产,厂房不供暖,办公室值班用电取暖。 | 废气 1、非*烷总烃 由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1、设备间接冷却水 循环使用,冬季停产前由大庆 (略) 拉运至北控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 固体废物 1、废塑料包装袋、废边角料 集中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2、废活性炭 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略) 运至 (略) 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7日(3个工作日)。
电话:0459-*
传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红岗生态环境局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车辆修理厂汽车维修及喷漆项目 | 黑 (略) 红岗区张铁匠一街 (略) 交汇处东北210m处 | (略) | 长沙 (略) | 建设性质:改扩建 投资规模:总投资额为*元。 占地面积:建设项目利旧原有厂房和办公楼,对 (略) 车辆修理厂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占地面积为6215m2,营业面积5102m2。 项目规模:项目新增维修车辆500辆/a,新增喷漆车辆500辆/a。扩建后项目可维修车辆2000台/a,可喷漆1300台/a,车辆均为清洗后入厂,该厂不对车辆进行清洗。维修作业车、地震钻机车、整车维修等,不涉及油罐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维修。 劳动定员:企业定员9人,不新增定员。 工作制度:每天生产8小时,全年共生产250天。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用水及废水。 2、供热 本项目 (略) (略) 集中供暖。 3、供电 项目生产、 (略) (略) 供给。 4、交通 项目建设区域位于黑 (略) 红岗区张铁匠一街 (略) 交汇处东北210m处,厂址西侧就 (略) 。区域内交通环境便利。 | 废气 1、非*烷总烃、颗粒物、*苯、二*苯(喷漆工艺) 经负压收集,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2、非*烷总烃(危废贮存点) 经引风机集气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1、生活污水 经厂区原有化 (略) (略) 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 设备基础减振。 固体废物 1、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漆渣、含油抹布、含油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黑龙江京 (略) 进行合规处理。 2、废零部件 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3、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2 | 大庆鑫 (略) 挤塑板加工项目 | (略) 红 (略) 北侧150m、 (略) 西侧1150m | 大庆鑫 (略) | 长沙 (略) |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钢结构闲置厂房,新建挤塑板生产线2条(一开一备),包括挤出机、上料机等设备,年生产挤塑板*立方米。 项目投资:*元 工作制度:全年运营210天,每天8小时,冬季不生产。 劳动定员: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现有职工调配,厂区现有劳动定员1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生产用水主要是挤出机设备间接冷却水,生活用水为员工日常盥洗用水。本项目冬季不生产,生产用水量总计18t/a,其中生产冷却水循环水量为15t/a,使用过程中蒸发损耗按2%计算,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加,新鲜水补水量为3t/a。冬季停产前循环水罐内余水直接由大庆 (略) 拉运至北控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一次性排放量15t/a。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厂内现有职工调配,厂区现有生活用水量为168t/a,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4.4t/a。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污水池,由大庆 (略) 定期由罐车拉运至北控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供热 项目冬季不生产,厂房不供暖,办公室值班用电取暖。 | 废气 1、非*烷总烃 由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1、设备间接冷却水 循环使用,冬季停产前由大庆 (略) 拉运至北控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 固体废物 1、废塑料包装袋、废边角料 集中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 2、废活性炭 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略) 运至 (略) 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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