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分析仪器检修和测试项目拟审查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水质分析仪器检修和测试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1幢10层1002-(03-06)单元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不产生生产废水,生 (略) 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检验过程中噪声较小;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统一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崔桂梅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凯协 (略)
审批部门: (略) 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东四六条*17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6号1幢10层1002-(03-06)单元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气;不产生生产废水,生 (略) 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检验过程中噪声较小;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统一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崔桂梅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凯协 (略)
审批部门: (略) 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东城区东四六条*17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哈希水质分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