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4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博业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4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博业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只电动车轮毂、*只铝端盖、*片稀土永磁、1000吨焊条焊丝技改项目

浙江 (略)

(略) 台州湾新区*南大道3199号

(略)

采用机加工、喷塑、喷漆(项目配套油性漆喷涂)、硅烷化和拉丝等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只电动车轮毂、*只铝端盖、*片稀土永磁、1000吨焊条焊丝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年产*只电动车轮毂、*只铝端盖、*片稀土永磁、1000吨焊条焊丝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2、废气: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喷塑台配套风机收集后通过滤筒处理,再经新增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废气高空排放;喷漆生产线一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喷漆台配套风机收集,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烘道上方的集气管道排出,喷涂废气经水帘喷台和水喷淋装置去除漆雾后高空排放;抛丸、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燃气废气高空排放;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喷台+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危废仓库进行整体密闭引风,空间形成微负压,收集后的有机废气与就近接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承诺书.doc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年产*只电动车轮毂、*只铝端盖、*片稀土永磁、1000吨焊条焊丝技改项目

浙江 (略)

(略) 台州湾新区*南大道3199号

(略)

采用机加工、喷塑、喷漆(项目配套油性漆喷涂)、硅烷化和拉丝等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只电动车轮毂、*只铝端盖、*片稀土永磁、1000吨焊条焊丝的生产能力,最终形成年产*只电动车轮毂、*只铝端盖、*片稀土永磁、1000吨焊条焊丝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 (略) 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2、废气:焊接烟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喷塑台配套风机收集后通过滤筒处理,再经新增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固化废气高空排放;喷漆生产线一喷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喷漆台配套风机收集,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烘道上方的集气管道排出,喷涂废气经水帘喷台和水喷淋装置去除漆雾后高空排放;抛丸、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燃气废气高空排放;喷枪清洗废气经“水帘喷台+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危废仓库进行整体密闭引风,空间形成微负压,收集后的有机废气与就近接入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承诺书.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