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发改概备〔2020〕30号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备案表
珠发改概备〔2020〕30号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备案表
(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备案表 | ||||||
珠发改概备〔2020〕30号 | ||||||
单位名称 |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 (略) (略) 、 (略) 呼吸病研究所) | 组织机构代码 | *897 | |||
项目名称 |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信息化工程 | 项目代码 | 2018-*-83-01-*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所属行业 | 医疗卫生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 (略) ,香洲区, (略) 东侧 | |||||
可研批复文号 | 珠发改社2018〔13〕号 | |||||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批复结论 | 珠政数管审函[2020]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新建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该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可行。 | |||||
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珠卫复〔2020〕40号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信息化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申报的建设费用为7323.*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便民服务、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院管理(HRP)、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新兴技术、区域协同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该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可行。 | |||||
概算总投资 | 7308.36 万元 | 建安工程费 | 6676.*元 |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12.*元 | |||||
管线迁改费 | *元 | |||||
征地拆迁费(暂列) | *元 | |||||
设备购置费 | *元 | |||||
预备费 | *元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0 年 11 月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3 年 11 月 | |||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下,且未超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现按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备案。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证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
2020 年 9 月 29 日 | ||||||
特别提醒:1.申报单位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 (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
(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备案表 | ||||||
珠发改概备〔2020〕30号 | ||||||
单位名称 |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 (略) (略) 、 (略) 呼吸病研究所) | 组织机构代码 | *897 | |||
项目名称 |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信息化工程 | 项目代码 | 2018-*-83-01-*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所属行业 | 医疗卫生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 (略) ,香洲区, (略) 东侧 | |||||
可研批复文号 | 珠发改社2018〔13〕号 | |||||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批复结论 | 珠政数管审函[2020]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新建项目信息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该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可行。 | |||||
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 珠卫复〔2020〕40号 (略) 慢性病防治中心信息化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该项目申报的建设费用为7323.*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便民服务、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医院管理(HRP)、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学管理、新兴技术、区域协同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该项目建设方案技术可行。 | |||||
概算总投资 | 7308.36 万元 | 建安工程费 | 6676.*元 |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12.*元 | |||||
管线迁改费 | *元 | |||||
征地拆迁费(暂列) | *元 | |||||
设备购置费 | *元 | |||||
预备费 | *元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0 年 11 月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3 年 11 月 | |||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在10亿元以下,且未超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现按照《 (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备案。备案证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备案证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
2020 年 9 月 29 日 | ||||||
特别提醒:1.申报单位在办理备案时,应当承诺拟备案项目符合《 (略) 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提交的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声明对所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建设管理等部门(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对备案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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