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发改社〔2017〕48号
关于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民政局:
报来《关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函》(珠民函〔2017〕5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是缓解珠海养老压力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珠海养老机构和老年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是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的需要,是突破传统养老模式弊端的有效途径,是创新“长幼共融”养老模式的需要, (略) “医养结合”工作有示范作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7-*-84-01-*) (略) 香洲区翠峰 (略) 社会福利中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2185.28平方米,拟 (略) 大楼一栋,养老床位规模为108床。总建筑面积为503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18.6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919.7平方米(设21个停车位)。
(二)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有失能老人疗养区、半失能老人疗养区、痴呆老人养老区、自理(失独)老人养老区,以及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区。室外配套工程包括绿化、道路、围墙、大门、门卫室、室外电气、给排水及排污、消防设施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元。不含设备费和日常运营等费用。
(略) 政府统筹安排。
四、项目批复依据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市住规建局《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珠规建地函〔2016〕53号)、市国土资源局《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拟选址用地的意见》(珠国土字〔2017〕709号)、市财政局《关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复函》(珠财函〔2017〕1308号)。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请建设单位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开展项目建设的后续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下阶段应根 (略) 所接收老人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细化工程方案,加强无障碍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疏散设施等的设计,合理设置各功能用房,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建设,并控制好装修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内部统筹和协调管理, (略) 福利中心及一期工程( (略) )现有场所和设施,提高使用效率,节约投资,避免浪费。
(三)项目建成后进入运营阶段时,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协作管理,保证医疗机构能及时保质提供健康管理、医疗护理等服务。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日
珠发改社〔2017〕48号
关于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民政局:
报来《关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函》(珠民函〔2017〕5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是缓解珠海养老压力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珠海养老机构和老年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是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的需要,是突破传统养老模式弊端的有效途径,是创新“长幼共融”养老模式的需要, (略) “医养结合”工作有示范作用。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17-*-84-01-*) (略) 香洲区翠峰 (略) 社会福利中心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2185.28平方米,拟 (略) 大楼一栋,养老床位规模为108床。总建筑面积为503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18.6平方米,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919.7平方米(设21个停车位)。
(二)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有失能老人疗养区、半失能老人疗养区、痴呆老人养老区、自理(失独)老人养老区,以及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区。室外配套工程包括绿化、道路、围墙、大门、门卫室、室外电气、给排水及排污、消防设施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控制在*元内,其中:建安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元。不含设备费和日常运营等费用。
(略) 政府统筹安排。
四、项目批复依据
《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PX*)、市住规建局《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珠规建地函〔2016〕53号)、市国土资源局《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拟选址用地的意见》(珠国土字〔2017〕709号)、市财政局《关 (略) 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的复函》(珠财函〔2017〕1308号)。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请建设单位按《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开展项目建设的后续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下阶段应根 (略) 所接收老人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细化工程方案,加强无障碍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消防疏散设施等的设计,合理设置各功能用房,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建设,并控制好装修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内部统筹和协调管理, (略) 福利中心及一期工程( (略) )现有场所和设施,提高使用效率,节约投资,避免浪费。
(三)项目建成后进入运营阶段时,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协作管理,保证医疗机构能及时保质提供健康管理、医疗护理等服务。
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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