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高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4月15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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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高区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4月15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科研楼910室

电子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吨食品级羧*基纤维素钠项目

(略)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略) 以西、 (略) 以北

东营 (略)

山东典图 (略)

东营 (略) 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金人民币*元,位于 (略) 广饶县滨海 (略) 以西、 (略) 以北。主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纤维素制造等。该企业占地面积约*.41m2;投资总额:*.*元;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中控室、原料库、成品库等,购置捏合机、离心机、烘干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后能达到年产食品级羧*基纤维素钠(CMC)(以下简称“CMC”)*吨的规模。

(一)废气污染防治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精制棉、木浆预处理产生的粉尘、醇碱混合和醇酸混合过程产生的*醇废气、碱化工序真空废气、醚化工序真空废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汽提冷凝产生的*醇不凝气、烘干废气、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醇储罐废气、MVR不凝气、污水处理站。精制棉、木浆预处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0.9m排气筒排放;醇碱混合和醇酸混合过程产生的*醇废气、碱化工序真空废气、醚化工序真空废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汽提冷凝产生的*醇不凝气、*醇储罐废气、MVR不凝气经“两级列管式冷凝器+两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高28m、内径0.45m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密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0.9m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密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0.9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臭经1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8)表1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包括开棉破碎过程未收集的废气、生产装置、MVR无组织泄漏、盐酸储罐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类比同类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2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生产废水为蒸馏工段产生的蒸馏废水、蒸汽冷凝水、车间地面清洗水、设备冲洗水、循环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采用分质处理原则,项目蒸馏废液通过MVR除去盐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他生产和生活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广饶 (略) 进一步处理,项目MVR设计规模96m3/d,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曝气生化+臭氧+沉淀+吸附过滤”的处理工艺,设计规模200m3/d。

(三)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精制棉废包装袋、氯*酸废包装袋、实验室废试剂和废试剂瓶、MVR废盐、污水站污泥、除尘器废布袋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精制棉废包装袋和除尘器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验室废试剂和废试剂瓶、氯*酸废包装袋为危险废物,MVR废盐和污水站污泥需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风机、机泵、真空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5dB(A)。采用减震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运营期执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废水排入广饶 (略) 处理,总量在广饶 (略) 总量中调剂,不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拟建项目营运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1.375t/a,VOCs排放量为1.916t/a。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

医用、食品用、芯片用高纯气体生产充装项目

(略) 广饶县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山东 (略)

项目位于 (略) 广饶县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 (略) 以西、 (略) 以北。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充装台、储气罐区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购置分装装置、气体配比装置等设备,空分装置不再建设。生产医用氧气、食品级二氧化碳、芯片用高纯氩气和氮气、标准气、干冰等。

(一)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涉及的气体有*烷、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氮气、*炔、氢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均为空气的组份之一,对环境影响不大;氢气、*炔为直接外购成品,不在厂区进行充装。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烷充装过程中的少量逸散气体(主要为*烷),由于该部分逸散气体与设备、人为操作等都有一定关系,难以定量化,本环评主要定性分析,在风险评价专项中提出防范措施。本项目储罐均为压力容器,装卸及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大小呼吸损耗。

无组织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项目排放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仅涉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 B级标准及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然后进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废主要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限值;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低温泵、干冰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主要降噪措施是合理选型及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噪声限值。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废水排放量480t/a,经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排放0.019t/a,*排放量0.001t/a。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统一管理。本项目无SO2、NOx、烟(粉)尘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极小。因此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科研楼910室

电子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吨食品级羧*基纤维素钠项目

(略) 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略) 以西、 (略) 以北

东营 (略)

山东典图 (略)

东营 (略) 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金人民币*元,位于 (略) 广饶县滨海 (略) 以西、 (略) 以北。主要经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纤维素制造等。该企业占地面积约*.41m2;投资总额:*.*元;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中控室、原料库、成品库等,购置捏合机、离心机、烘干机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后能达到年产食品级羧*基纤维素钠(CMC)(以下简称“CMC”)*吨的规模。

(一)废气污染防治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为精制棉、木浆预处理产生的粉尘、醇碱混合和醇酸混合过程产生的*醇废气、碱化工序真空废气、醚化工序真空废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汽提冷凝产生的*醇不凝气、烘干废气、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醇储罐废气、MVR不凝气、污水处理站。精制棉、木浆预处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0.9m排气筒排放;醇碱混合和醇酸混合过程产生的*醇废气、碱化工序真空废气、醚化工序真空废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汽提冷凝产生的*醇不凝气、*醇储罐废气、MVR不凝气经“两级列管式冷凝器+两级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高28m、内径0.45m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密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吸收”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0.9m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密闭收集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25m、内径0.9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收集至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臭经1根高15m、内径0.4m排气筒排放。拟建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8)表1非重点行业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包括开棉破碎过程未收集的废气、生产装置、MVR无组织泄漏、盐酸储罐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8)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类比同类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3161-2018)表2标准要求。项目排放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

项目生产废水为蒸馏工段产生的蒸馏废水、蒸汽冷凝水、车间地面清洗水、设备冲洗水、循环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采用分质处理原则,项目蒸馏废液通过MVR除去盐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其他生产和生活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广饶 (略) 进一步处理,项目MVR设计规模96m3/d,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曝气生化+臭氧+沉淀+吸附过滤”的处理工艺,设计规模200m3/d。

(三)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精制棉废包装袋、氯*酸废包装袋、实验室废试剂和废试剂瓶、MVR废盐、污水站污泥、除尘器废布袋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精制棉废包装袋和除尘器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验室废试剂和废试剂瓶、氯*酸废包装袋为危险废物,MVR废盐和污水站污泥需进行危废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风机、机泵、真空泵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95dB(A)。采用减震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进行降噪。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运营期执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废水排入广饶 (略) 处理,总量在广饶 (略) 总量中调剂,不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拟建项目营运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1.375t/a,VOCs排放量为1.916t/a。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

医用、食品用、芯片用高纯气体生产充装项目

(略) 广饶县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山东 (略)

项目位于 (略) 广饶县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 (略) 以西、 (略) 以北。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用房、充装台、储气罐区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购置分装装置、气体配比装置等设备,空分装置不再建设。生产医用氧气、食品级二氧化碳、芯片用高纯氩气和氮气、标准气、干冰等。

(一)废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涉及的气体有*烷、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氮气、*炔、氢气。氧气、二氧化碳、氩气、氮气均为空气的组份之一,对环境影响不大;氢气、*炔为直接外购成品,不在厂区进行充装。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烷充装过程中的少量逸散气体(主要为*烷),由于该部分逸散气体与设备、人为操作等都有一定关系,难以定量化,本环评主要定性分析,在风险评价专项中提出防范措施。本项目储罐均为压力容器,装卸及储存过程中不涉及大小呼吸损耗。

无组织废气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项目排放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仅涉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 B级标准及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经厂区污水 (略) (略) ,然后进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废主要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限值;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是低温泵、干冰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主要降噪措施是合理选型及布局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等,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噪声限值。

(五)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本项目废水排放量480t/a,经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COD排放0.019t/a,*排放量0.001t/a。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滨海新动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统一管理。本项目无SO2、NOx、烟(粉)尘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极小。因此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 (略) 、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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