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源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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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科源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A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 (略) 高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略) 消防特勤保障大队土地、已征国有土地, (略) 德 (略) 、已征国有土地,南至 (略) ,北至神马大道,面积为*.21平方米。该宗地原为遵化店镇祁营村、小营村集体土地,2016年9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 (略) 实施2014年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6]891号)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23年7月 (略) 人民政府以《 (略)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平政文[2023]36号)拟挂牌出让,地块编号:平GX(2023)013,拟供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2023年7月21日, (略) 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全体会议以《高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平规土会纪[2023]5号,附件5)明确,A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面积不大于35.0%,绿地率不小于35.0%,建筑高度不高于50.0米,即为本次调查地块。因地块性质转变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医疗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及周边地块状况

经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记录,该地块2016年9月之前为遵化店镇祁营村、小营村集体土地(附近村民种植农作物),2016年9月至2023年12月为国有建设用地(附近村民种植农作物),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为国有建设用地(空地),现状为已平整空地。地块历史上不包括生产性工业活动,不存在相关潜在污染源,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石油开采及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造纸、电池制造、储油库、危废处置、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异常气味。

经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记录,调查地块周围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包括耕地、居民区、道路、商户、消防特勤中队、沟渠、 (略) 党群服务中心、动力公司科目三考场、工业企业、 (略) 。调查地块内及周边耕地农药、化肥的使用过程,道路车辆行使过程、居民生活、工程项目部及宿舍、工业企业均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略) 机动车辆尾气及行走过程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且未发生过危化品泄漏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本次土壤调查在地块内布置了8个快速筛查检测点(S5-S12),在地块南侧布置了1个快筛对照点(DZ2)。根据快速检测结果统计分析,本次土壤调查地块内各点位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快速检测结果相比无异常,经查阅《河南省主要元素的土壤环境背景值》(河南农业;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邵丰收、周皓韵,1998年第10期),地块内各点位重金属和无机物元素的含量均在河南省的背景值范围内,且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三、调查结论

该地块已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本次调查仅做第一阶段调查。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土壤气味和颜色未见异常,无潜在污染源存在。

本次调查认为:高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A地块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规划建设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4日

编制单位联系人:王工,电话:0375-*

,河南, (略) ,平顶山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 (略) 高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 (略) 消防特勤保障大队土地、已征国有土地, (略) 德 (略) 、已征国有土地,南至 (略) ,北至神马大道,面积为*.21平方米。该宗地原为遵化店镇祁营村、小营村集体土地,2016年9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 (略) 实施2014年 (略) 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6]891号)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2023年7月 (略) 人民政府以《 (略) 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平政文[2023]36号)拟挂牌出让,地块编号:平GX(2023)013,拟供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2023年7月21日, (略) 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全体会议以《高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平规土会纪[2023]5号,附件5)明确,A地块用地性质为医疗用地(*),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面积不大于35.0%,绿地率不小于35.0%,建筑高度不高于50.0米,即为本次调查地块。因地块性质转变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医疗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地块及周边地块状况

经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记录,该地块2016年9月之前为遵化店镇祁营村、小营村集体土地(附近村民种植农作物),2016年9月至2023年12月为国有建设用地(附近村民种植农作物),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为国有建设用地(空地),现状为已平整空地。地块历史上不包括生产性工业活动,不存在相关潜在污染源,不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石油开采及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造纸、电池制造、储油库、危废处置、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无异常气味。

经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记录,调查地块周围相邻地块使用历史包括耕地、居民区、道路、商户、消防特勤中队、沟渠、 (略) 党群服务中心、动力公司科目三考场、工业企业、 (略) 。调查地块内及周边耕地农药、化肥的使用过程,道路车辆行使过程、居民生活、工程项目部及宿舍、工业企业均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 (略) 机动车辆尾气及行走过程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且未发生过危化品泄漏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本次土壤调查在地块内布置了8个快速筛查检测点(S5-S12),在地块南侧布置了1个快筛对照点(DZ2)。根据快速检测结果统计分析,本次土壤调查地块内各点位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快速检测结果相比无异常,经查阅《河南省主要元素的土壤环境背景值》(河南农业;河南省环境保护研究所,邵丰收、周皓韵,1998年第10期),地块内各点位重金属和无机物元素的含量均在河南省的背景值范围内,且检测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三、调查结论

该地块已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本次调查仅做第一阶段调查。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土壤气味和颜色未见异常,无潜在污染源存在。

本次调查认为:高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A地块内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地块规划建设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公示期限: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24日

编制单位联系人:王工,电话:0375-*

,河南, (略) ,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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