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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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州分局关于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莱州 (略) 尾矿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略) 朱桥镇境内

莱州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地 (略) 朱桥镇境内,建设内容分为新建尾矿库和尾矿综合利用区两部分。尾矿库位于双山—灵山沟谷处,与原纱岭金矿环评尾矿库为同一库址,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Ⅰ类场的要求,本项目尾矿库建设后,原环评尾矿库不再建设,本项目尾矿库建成后占地面积和库容均增加,原环评尾矿库占地面积21hm2、设计总库容*立方米,本项目尾矿库占地面积69.47hm2、设计总库容1537.*立方米;尾砂综合回收区位于纱岭金矿采选工业场地南侧紧邻,包括尾矿综合利用车间、产品堆存厂房及充填厂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输送管线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黄金浮选尾矿*吨。

施工期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大气、废水、噪声、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严格落实各项防治职责和措施;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设置雾炮、喷淋、 (略) 等降尘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物料运输采取密闭措施,施工 (略) ,出场车辆经清洗 (略) ;施工车辆及 (略) 机械需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设施, (略) 移动设施需使用取得环保编码的设施;施工期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落实各项废水防治措施,禁止在施工场地设置车辆维修点和加油点,避免机械漏油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人员洗漱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粪便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中用户周边农田施肥;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不外排;沉淀池、洗车水池、循环水池等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采取措 (略) 运输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车辆运输避开环境敏感时间(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午间12时至14时),途经村庄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时采用低噪声、震动施工设备并采取隔音、消音措施,靠近敏感点区域和高强度噪音施工区域设置符合降噪要求的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敏感时间点避免施工,减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4.施工产生的渣土和建筑垃圾用于施工区建筑填方,禁止乱倾乱倒;剥离表土暂存于尾矿库西南侧表土堆场,表土堆放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及时苫盖或植被绿化,用于尾矿库复垦覆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5.落实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面,不得超挖破坏现有植被、不得侵占生态红线;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植被,实施生态恢复,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大气环境影响:落实运营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尾矿综合利用区地面除绿化区域外全部硬化,尾矿运输由管道输送,各生产工序及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各产品物料均存储于封闭车间或料场仓库,物料装卸均在封闭料场内进行,并配备洒扫、喷淋等降尘设施;产品运输采用密闭运输方式,运输车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厂区内出口处设置规范的洗车设施,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带泥、不起扬尘,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充填搅拌站原来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罐内,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每个胶结剂仓顶均需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3.尾矿库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定期喷淋并覆土,及时恢复植被。4.设置符合环评分析评价要求的排气筒,高度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 (略) 、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5.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设置喷淋设施,喷淋覆盖原料区、产品区、 (略) 及进出口等起尘区域;厂区内地面及时洒扫降尘,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水环境影响: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规范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回水池。2.初期雨水、尾矿深锥浓密溢流水、尾矿压滤水、尾矿库坝下渗水等废水收集后均泵至6500m3回水池,用于纱岭金矿选矿和本项目尾矿综合利用工艺使用;地面冲洗废水经地沟收集后回用于尾矿综合利用工艺使用;尾矿库区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尾矿库干滩洒水抑尘;尾矿综合利用区生活污水依托纱岭金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纱岭金矿选矿和本项目尾矿综合利用工艺使用。3.尾矿库按要求落实防渗、排渗、防洪等措施,采用干排法储存尾矿,渗滤液经管道收集至回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4.各类废水禁止私自外排。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和监测制度,工程运行后应加强地下水水质及水位监测和观测;各车间及仓库地面、各类水池、危废库、输送管道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固废环境影响: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充填料浆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用做农肥或尾矿库复垦时的土壤改良材料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纱岭金矿采选项目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2

(略) 通用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略) 虎头崖 (略) 街道部分区域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山东海 (略)

(略) 通用装备产业园地址位于虎头崖 (略) 街道部分区域,规划范围为: (略) , (略) ,西至规划S218(虎头崖镇朗村东), (略) 、 (略) ,规划总面积为12.88km2,其中起步区规划6.63km2,远期规划范围6.25km2。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设立范围内有部分区域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范围的区域面积为4.95km2。本次评价进行空间管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但已取得土地证的工业用地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现状为农村宅基地区域,本次划为限制建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但 (略) 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等民生工程区域,本次划为适宜建设区;规划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他区域,本次划为禁止建设区。产业园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以2022年为基准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产业园产业定位:以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及相关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等综合产业,农业机械、木工机械等专用设备制造,商用冷柜、家用电器等通用设备制造,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智能制造。

基础设施规划:用水:规划产业园区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采用集中供水,以云峰水厂为主要供水单位,饮马池水厂作为补充。排水: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清洁雨水排入园 (略) ,就近排入附近农田和地表水体;园区规划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北侧宁家水库西侧,负责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m3/d,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优先立足于园区内部回用,剩余部分污水排入大刘家河。供热:目前产业园内无集中供热热源;规划园区工业供热依托 (略) ,园区居住生活用热以 (略) 为主热源, (略) (略) 、 (略) 鑫 (略) 、 (略) 为辅。供气:规划园区内用气以工业用气为主,用气采用管道天然气。

1、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产业园区需按照报告中明确的管控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园区规划应在法定上位规划指导下,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2、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划定成果,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入区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敏感目标的保护,严格筛选入区项目,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入区项目加强管理,按照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布设,做到有序发展,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规划须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衔接,根据上位规划调整适时对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4、产业园区周边存在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应尽量规划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的企业。

5、所有入园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 (略) 发展规划,严格入园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优化产业园产业定位和企业布局,完善产业园建设。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入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区 (略) 防漏、防渗检查及维护,防范风险排污;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实现集中处理,禁止各企业私设排污口;推进区域 (略) 建设,制定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三级”应急防范体系,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7、加强产业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体系;按要求落实跟踪评价,定期开展产业园环境质量监测,形成年度环境质量年报。

8、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产业园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和完善大气、地下水、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监控体系;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并按要求进行落实。园区及入园企业应依法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9、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热、污水等配套 (略) 建设,按照“雨污分流、消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规划范围内 (略) 必须与产业园的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确保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10、规划实施后,若产业园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需重新报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文件;产业园区规划无重大调整的情况下,需在规划实施五年后组织开展跟踪评价。

莱州 (略) 尾矿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略) 尾矿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终版).pdf (略) 通用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莱州 (略) 尾矿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略) 朱桥镇境内

莱州 (略)

(略)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地 (略) 朱桥镇境内,建设内容分为新建尾矿库和尾矿综合利用区两部分。尾矿库位于双山—灵山沟谷处,与原纱岭金矿环评尾矿库为同一库址,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Ⅰ类场的要求,本项目尾矿库建设后,原环评尾矿库不再建设,本项目尾矿库建成后占地面积和库容均增加,原环评尾矿库占地面积21hm2、设计总库容*立方米,本项目尾矿库占地面积69.47hm2、设计总库容1537.*立方米;尾砂综合回收区位于纱岭金矿采选工业场地南侧紧邻,包括尾矿综合利用车间、产品堆存厂房及充填厂房等,配套建设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输送管线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黄金浮选尾矿*吨。

施工期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大气、废水、噪声、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1.严格落实各项防治职责和措施;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设置雾炮、喷淋、 (略) 等降尘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物料运输采取密闭措施,施工 (略) ,出场车辆经清洗 (略) ;施工车辆及 (略) 机械需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设施, (略) 移动设施需使用取得环保编码的设施;施工期间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2.落实各项废水防治措施,禁止在施工场地设置车辆维修点和加油点,避免机械漏油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人员洗漱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粪便污水经移动式厕所收集中用户周边农田施肥;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不外排;沉淀池、洗车水池、循环水池等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3.采取措 (略) 运输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车辆运输避开环境敏感时间(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午间12时至14时),途经村庄居民区等敏感目标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轻交通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时采用低噪声、震动施工设备并采取隔音、消音措施,靠近敏感点区域和高强度噪音施工区域设置符合降噪要求的隔声挡板或吸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敏感时间点避免施工,减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要求。4.施工产生的渣土和建筑垃圾用于施工区建筑填方,禁止乱倾乱倒;剥离表土暂存于尾矿库西南侧表土堆场,表土堆放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及时苫盖或植被绿化,用于尾矿库复垦覆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5.落实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面,不得超挖破坏现有植被、不得侵占生态红线;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植被,实施生态恢复,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大气环境影响:落实运营期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尾矿综合利用区地面除绿化区域外全部硬化,尾矿运输由管道输送,各生产工序及设备均置于密闭车间内,各产品物料均存储于封闭车间或料场仓库,物料装卸均在封闭料场内进行,并配备洒扫、喷淋等降尘设施;产品运输采用密闭运输方式,运输车辆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厂区内出口处设置规范的洗车设施,出厂车辆经清洗后方可驶出厂区,确保车辆进出不带泥、不起扬尘,车辆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充填搅拌站原来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罐内,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每个胶结剂仓顶均需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3.尾矿库设置洒水喷淋设施,定期喷淋并覆土,及时恢复植被。4.设置符合环评分析评价要求的排气筒,高度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 (略) 、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5.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设置喷淋设施,喷淋覆盖原料区、产品区、 (略) 及进出口等起尘区域;厂区内地面及时洒扫降尘,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我局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水环境影响: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设置规范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和回水池。2.初期雨水、尾矿深锥浓密溢流水、尾矿压滤水、尾矿库坝下渗水等废水收集后均泵至6500m3回水池,用于纱岭金矿选矿和本项目尾矿综合利用工艺使用;地面冲洗废水经地沟收集后回用于尾矿综合利用工艺使用;尾矿库区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尾矿库干滩洒水抑尘;尾矿综合利用区生活污水依托纱岭金矿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纱岭金矿选矿和本项目尾矿综合利用工艺使用。3.尾矿库按要求落实防渗、排渗、防洪等措施,采用干排法储存尾矿,渗滤液经管道收集至回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4.各类废水禁止私自外排。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和监测制度,工程运行后应加强地下水水质及水位监测和观测;各车间及仓库地面、各类水池、危废库、输送管道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固废环境影响:落实各项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充填料浆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用做农肥或尾矿库复垦时的土壤改良材料用,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纱岭金矿采选项目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2

(略) 通用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

(略) 虎头崖 (略) 街道部分区域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山东海 (略)

(略) 通用装备产业园地址位于虎头崖 (略) 街道部分区域,规划范围为: (略) , (略) ,西至规划S218(虎头崖镇朗村东), (略) 、 (略) ,规划总面积为12.88km2,其中起步区规划6.63km2,远期规划范围6.25km2。

根据《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设立范围内有部分区域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范围的区域面积为4.95km2。本次评价进行空间管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但已取得土地证的工业用地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现状为农村宅基地区域,本次划为限制建设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但 (略) 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等民生工程区域,本次划为适宜建设区;规划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外其他区域,本次划为禁止建设区。产业园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以2022年为基准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产业园产业定位:以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及相关服务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等综合产业,农业机械、木工机械等专用设备制造,商用冷柜、家用电器等通用设备制造,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智能制造。

基础设施规划:用水:规划产业园区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采用集中供水,以云峰水厂为主要供水单位,饮马池水厂作为补充。排水:规划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清洁雨水排入园 (略) ,就近排入附近农田和地表水体;园区规划建设1座污水处理厂,位于园区北侧宁家水库西侧,负责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m3/d,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优先立足于园区内部回用,剩余部分污水排入大刘家河。供热:目前产业园内无集中供热热源;规划园区工业供热依托 (略) ,园区居住生活用热以 (略) 为主热源, (略) (略) 、 (略) 鑫 (略) 、 (略) 为辅。供气:规划园区内用气以工业用气为主,用气采用管道天然气。

1、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产业园区需按照报告中明确的管控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园区规划应在法定上位规划指导下,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2、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法定上位规划划定成果,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入区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生态建设,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敏感目标的保护,严格筛选入区项目,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入区项目加强管理,按照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布设,做到有序发展,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规划须与国土空间规划同步衔接,根据上位规划调整适时对产业园区规划修编。

4、产业园区周边存在居住区等敏感目标,应尽量规划对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的企业。

5、所有入园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 (略) 发展规划,严格入园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优化产业园产业定位和企业布局,完善产业园建设。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入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加强区 (略) 防漏、防渗检查及维护,防范风险排污;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实现集中处理,禁止各企业私设排污口;推进区域 (略) 建设,制定并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三级”应急防范体系,定期组织实战演练。

7、加强产业园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园区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体系;按要求落实跟踪评价,定期开展产业园环境质量监测,形成年度环境质量年报。

8、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长期稳定的产业园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和完善大气、地下水、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和监控体系;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并按要求进行落实。园区及入园企业应依法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9、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供热、污水等配套 (略) 建设,按照“雨污分流、消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规划范围内 (略) 必须与产业园的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确保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10、规划实施后,若产业园区规划发生重大调整,需重新报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文件;产业园区规划无重大调整的情况下,需在规划实施五年后组织开展跟踪评价。

莱州 (略) 尾矿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略) 尾矿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终版).pdf (略) 通用装备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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