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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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 (略) 《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拓富广场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青阳县新河镇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新建产品生产研发车间一栋,单层,建筑面积约*.00m2;新建综合办公楼一栋,单层,建筑面积约9000.00m2;新建设备间一座,建筑面积约1500.00m2;新建配电间一座,建筑面积约600.00m2;新建门卫室一座,建筑面积约120.00m2,购置成套生产设备、实验设备、仪器及其他辅助设备,总图运输设施建设, (略) 、停车场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及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二期新建储能实验室一栋,单层,建筑面积约*.00m2,场内配置风场产生装置、全尺寸特高压换流变火灾试验模型、城市综合地下管廊模型、 (略) 等购置成套实验设备、仪器及其他辅助设备,配套建设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及消防等辅助设施。本次评价主要针对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选址未定,暂不评价。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8月26日以青发改[2023]300号文对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8-*-04-01-*)。据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含食堂)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灭火废水存于事故池,每次测试结束委托有资质的厂家清运,不外排。

2、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收集后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主要为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厂家清运,不外排。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安徽 (略) 《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电话:0566-*,传真:0566-*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拓富广场2号 (略)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青阳县新河镇

建设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新建产品生产研发车间一栋,单层,建筑面积约*.00m2;新建综合办公楼一栋,单层,建筑面积约9000.00m2;新建设备间一座,建筑面积约1500.00m2;新建配电间一座,建筑面积约600.00m2;新建门卫室一座,建筑面积约120.00m2,购置成套生产设备、实验设备、仪器及其他辅助设备,总图运输设施建设, (略) 、停车场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及消防等辅助设施。项目二期新建储能实验室一栋,单层,建筑面积约*.00m2,场内配置风场产生装置、全尺寸特高压换流变火灾试验模型、城市综合地下管廊模型、 (略) 等购置成套实验设备、仪器及其他辅助设备,配套建设绿化供配电、给排水、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及消防等辅助设施。本次评价主要针对一期工程,二期工程选址未定,暂不评价。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8月26日以青发改[2023]300号文对压缩空气泡沫灭火产生装置及其他安全类产品生产研发项目(一期)予以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8-*-04-01-*)。据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含食堂)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集水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灭火废水存于事故池,每次测试结束委托有资质的厂家清运,不外排。

2、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3、固废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合理暂存,定期综合利用处理;项目厂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收集后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主要为含油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厂家清运,不外排。固废的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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