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
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
项目概 况 | 项目名称 | 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略) 江岸区后湖乡竹叶山村金桥大道17号-3(江岸区金桥大 (略) 交叉口向南190米金桥大道西侧) | ||||
项目所属行业 | 机动车燃油零售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等国家现行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完成了《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本次评价的范围为:金桥加油站的法律法规符合性、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储存设施、安全管理、公辅工程、建(构)筑物、公辅工程(供配电、给排水、消防、自控等)、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 (略)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
项目组组长 | 李 妍 | S** | 化工机械 | ||
项目组成员 | 李 妍 | S** | 化工机械 | ||
沈文骏 | *5 | 化工工艺 | |||
陈 建 | S** | 自动化 | |||
尹 航 | S** | 自动化 | |||
王术智 | *6 | / | |||
金 牧 | *2 | 安全/电气 | |||
技术负责人 | 邓 航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磊 | ||
报告编制人 | 李妍、金牧、尹航 | 报告审核人 | 朱德英 |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李妍、金牧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4.1.26 | 现场勘验图像 | |||
评 价结 论 | 金桥加油 (略) 江岸区后湖乡竹叶山村金桥大道17号,项目竣工时站内设置30m3汽油罐5座,总罐容15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3条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该加油站规模为二级加油站。通过安全评价,得到了以下结论:
5、评价组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量分析,经计算,当30m3汽油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其爆炸半径为18.68m、其爆炸区域面积为1095.68㎡。加油站汽油储罐与其东面为金桥大道(主干道)及金桥大道高架(二类保护物)距离15m,对当地交通产生的影响较小,故该加油站储罐区发生事故对周边建筑物影响较小。 6、该加油站的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均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出具了认可意见,加油站防雷装置检测合格。 7、该加油站不存在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类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 综上所述,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可靠,系统风险能够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张巍 | 签发时间 | 2024年2月 |
项目概 况 | 项目名称 | 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略) 江岸区后湖乡竹叶山村金桥大道17号-3(江岸区金桥大 (略) 交叉口向南190米金桥大道西侧) | ||||
项目所属行业 | 机动车燃油零售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依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安全验收评价导则》(AQ 8003-2007)等国家现行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完成了《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本次评价的范围为:金桥加油站的法律法规符合性、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储存设施、安全管理、公辅工程、建(构)筑物、公辅工程(供配电、给排水、消防、自控等)、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 | ||||
评价机构及项目组情况 | 评价机构 |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 (略) | |||
机构资质证书号 | APJ-(津)-007 | 资质有效期至 | 2024年12月15日 | ||
项目组组长 | 李 妍 | S** | 化工机械 | ||
项目组成员 | 李 妍 | S** | 化工机械 | ||
沈文骏 | *5 | 化工工艺 | |||
陈 建 | S** | 自动化 | |||
尹 航 | S** | 自动化 | |||
王术智 | *6 | / | |||
金 牧 | *2 | 安全/电气 | |||
技术负责人 | 邓 航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磊 | ||
报告编制人 | 李妍、金牧、尹航 | 报告审核人 | 朱德英 | ||
评 价现 场 | 现场勘验人员 | 李妍、金牧 | |||
现场勘验时间 | 2024.1.26 | 现场勘验图像 | |||
评 价结 论 | 金桥加油 (略) 江岸区后湖乡竹叶山村金桥大道17号,项目竣工时站内设置30m3汽油罐5座,总罐容150m3,依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第3.0.3条加油站等级划分的规定,该加油站规模为二级加油站。通过安全评价,得到了以下结论:
5、评价组采用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对该项目进行了定量分析,经计算,当30m3汽油储罐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其爆炸半径为18.68m、其爆炸区域面积为1095.68㎡。加油站汽油储罐与其东面为金桥大道(主干道)及金桥大道高架(二类保护物)距离15m,对当地交通产生的影响较小,故该加油站储罐区发生事故对周边建筑物影响较小。 6、该加油站的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均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出具了认可意见,加油站防雷装置检测合格。 7、该加油站不存在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规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类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均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证书。 综上所述,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可靠,系统风险能够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武汉竹叶山锦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加油站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 告签 发 | 报告签发人: | 张巍 | 签发时间 | 2024年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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