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大队交通管理处罚前告知,公告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有关规定,向查获的 16名下落不明、无有效联系方式,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公告处罚前告知。
以上需公告的案件已经调查完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拟处罚适当。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3份处罚决定。
2月公告送达3(1).doc
2024年3月告知16.doc
(略) 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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