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华润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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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华润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01 10:56:09 分类:公示公告 次浏览
2024 年3月9日, (略) 华润 (略) (略) *川县组织召开《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华润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措施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华润特种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 年3月9日, (略) 华润 (略) (略) *川县组织召开《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华润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措施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建设地址及周边环境现状

项目位于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东片区(广西壮族 (略) *川县珊 (略) 北侧,华润大道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11′25.632″,N:22°33′0.641″。项目东面为* (略) ,隔约230m处为 (略) ;项目南面为园 (略) ,隔约100m为 (略) ,南面隔约340m处为瓦窑居民点;项目西面现状为空地;北面为* (略) 厂房,隔约300m为 (略) 。

(2)工程建设内容

(略) 华润 (略) 于2022年6月委托广西森环 (略) 编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环项管〔2023〕6号)文件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666.4m2,主要建设一条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线,可年检验*个液化石油气钢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7%。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主要变动内容:项目烘道烘干工序的热源主要来源于焚烧炉烟气热量,由于焚烧炉烟气热量无法满足烘干温度要求,项目通过在烘道内增加自动点火装置,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利用液化石油气燃烧释放的热能提升烘道内的温度,对喷粉后的钢瓶进行烘干。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与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项目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测试和气密性试验过程中产生的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使用槽罐车运至*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待园 (略) 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后,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建设 (略) 进入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抽残废气、焚烧炉燃料燃烧废气、喷粉粉尘、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印字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除锈粉尘、废钢瓶切割粉尘等。

1)抽残过程的残气通过管道排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完全回收的少部分残气逸散到空气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焚烧炉燃料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喷粉粉尘通过粉末回收系统回收后重新利用,未能完全回收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烘干废气在负压作用下通过收集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未能完全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5)项目钢瓶印字及涂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6)除锈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钢瓶除锈机自带的除尘系统除尘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7)项目采用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对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处置后无组织排放,可减少厂房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并保证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液化气钢瓶残液回收装置、焚烧炉、空压机、除锈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喷粉回收粉尘作为原料重新利用;废钢瓶气阀、报废钢瓶统一收 (略) 综合利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燃生物质灰渣集中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除锈粉尘、废滤芯、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及油漆油墨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监测期间,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测试和气密性试验过程中产生的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口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DA001)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下风向各监测点位颗粒物、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面、西面、北面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面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华润 (略) 《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华润 (略) 《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整改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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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1 10:56:09 分类:公示公告 次浏览
2024 年3月9日, (略) 华润 (略) (略) *川县组织召开《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华润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 (略) )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措施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华润特种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 年3月9日, (略) 华润 (略) (略) *川县组织召开《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 (略) 华润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 3 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措施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建设地址及周边环境现状

项目位于广西先进装备制造城(玉林)东片区(广西壮族 (略) *川县珊 (略) 北侧,华润大道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11′25.632″,N:22°33′0.641″。项目东面为* (略) ,隔约230m处为 (略) ;项目南面为园 (略) ,隔约100m为 (略) ,南面隔约340m处为瓦窑居民点;项目西面现状为空地;北面为* (略) 厂房,隔约300m为 (略) 。

(2)工程建设内容

(略) 华润 (略) 于2022年6月委托广西森环 (略) 编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以《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玉环项管〔2023〕6号)文件同意本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6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666.4m2,主要建设一条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线,可年检验*个液化石油气钢瓶。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7%。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主要变动内容:项目烘道烘干工序的热源主要来源于焚烧炉烟气热量,由于焚烧炉烟气热量无法满足烘干温度要求,项目通过在烘道内增加自动点火装置,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利用液化石油气燃烧释放的热能提升烘道内的温度,对喷粉后的钢瓶进行烘干。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有关规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经现场核实,本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性质(原料、产品方案、建设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未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与总平面布置未发生变化,项目环保设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测试和气密性试验过程中产生的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使用槽罐车运至*川县北部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待园 (略) 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后,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建设 (略) 进入园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抽残废气、焚烧炉燃料燃烧废气、喷粉粉尘、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印字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除锈粉尘、废钢瓶切割粉尘等。

1)抽残过程的残气通过管道排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完全回收的少部分残气逸散到空气中,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焚烧炉燃料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喷粉粉尘通过粉末回收系统回收后重新利用,未能完全回收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沉降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烘干废气在负压作用下通过收集管道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未能完全收集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5)项目钢瓶印字及涂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6)除锈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钢瓶除锈机自带的除尘系统除尘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7)项目采用移动式粉尘净化装置对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处置后无组织排放,可减少厂房无组织粉尘排放量并保证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液化气钢瓶残液回收装置、焚烧炉、空压机、除锈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喷粉回收粉尘作为原料重新利用;废钢瓶气阀、报废钢瓶统一收 (略) 综合利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燃生物质灰渣集中收集后提供给周边农户用作农肥;除锈粉尘、废滤芯、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及油漆油墨废原料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验收监测期间,液化石油气钢瓶水压测试和气密性试验过程中产生的试验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口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气筒(DA001)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下风向各监测点位颗粒物、非*烷总烃的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面、西面、北面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面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一般固废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式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华润 (略) 《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略) 华润 (略) 《 (略) 华润 (略)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项目》整改后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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