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广方大街东侧地块能源中心-已受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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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广方大街东侧地块能源中心-已受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榆垡镇*-6003地块
公示时间:2024-04-15至2024-04-19
受理时间:2024-04-1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级能源中心燃气锅炉房项目,包含锅炉房热力系统、电气系统及控制系统等设备安装,主要包括3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3台0.21MW烟冷器及14台0.3MW空气源热泵,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6.8MW,供热面积约42.*m2。项目所在地块涉及的建筑主体、次高压A调压箱、光伏发电系统及充电桩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行政相对人名称:新航城峰和(北京) (略)
联系人:云宋建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榆垡临空创业发展中心D座一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 (略) 大兴区榆垡镇*-6003地块
公示时间:2024-04-15至2024-04-19
受理时间:2024-04-1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级能源中心燃气锅炉房项目,包含锅炉房热力系统、电气系统及控制系统等设备安装,主要包括3台4.2MW燃气热水锅炉、3台0.21MW烟冷器及14台0.3MW空气源热泵,项目总装机规模为16.8MW,供热面积约42.*m2。项目所在地块涉及的建筑主体、次高压A调压箱、光伏发电系统及充电桩等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行政相对人名称:新航城峰和(北京) (略)
联系人:云宋建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大兴区榆垡临空创业发展中心D座一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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