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高美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美科生物新建胶原蛋白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高美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美科生物新建胶原蛋白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邮箱地址:*@*ttp://**
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高美科生物新建胶原蛋白生产线项目 | (略) 高 (略) | (略) 西青区李七庄天祥工 (略) 5号-4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略) 高 (略) 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医用产品,现拟投资*元人民币在租赁厂区生产车间内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建设高美科生物新建胶原蛋白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贴*片。产品为二类无菌医疗器械,用于体表非慢性创面的护理,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不具有药理学作用。本项目需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去办理生产许可证,获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拟利用租赁厂房安装生产设备。设备安装完成进行现场清理,即可投入使用。本项目无土建施工,故施工期扬尘废气污染影响较小,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装修、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次为施工过程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待施工期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气,企业自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规模为2m3/d,污水处理采用成套一体化设备均为地上建设,池体均加盖密封,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加盖密封后通过池盖体边缘全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异味气体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的异味影响。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内新建一处地上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 (略) ,最终排至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工程废水实现达标排放,且废水有明确的去向,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65dB(A))要求,夜间不生产,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如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滤料、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灭菌后的废培养基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污泥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 无 | 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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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青区中北镇中联产 (略) 与九川道交口 (略) 民中心二楼,225窗口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高美科生物新建胶原蛋白生产线项目 | (略) 高 (略) | (略) 西青区李七庄天祥工 (略) 5号-4 | 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 (略) 高 (略) 致力于研发、生产、销售医用产品,现拟投资*元人民币在租赁厂区生产车间内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建设高美科生物新建胶原蛋白生产线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贴*片。产品为二类无菌医疗器械,用于体表非慢性创面的护理,所含成分不可被人体吸收,不具有药理学作用。本项目需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去办理生产许可证,获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拟利用租赁厂房安装生产设备。设备安装完成进行现场清理,即可投入使用。本项目无土建施工,故施工期扬尘废气污染影响较小,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装修、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次为施工过程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待施工期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因素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运营期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气,企业自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规模为2m3/d,污水处理采用成套一体化设备均为地上建设,池体均加盖密封,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规模较小,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经加盖密封后通过池盖体边缘全部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建成后异味气体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的异味影响。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在厂区内新建一处地上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 (略) ,最终排至大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工程废水实现达标排放,且废水有明确的去向,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噪声 本项目建成后东侧、西侧、北侧厂界处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标准限值(65dB(A))要求,夜间不生产,能够实现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如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滤料、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灭菌后的废培养基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污泥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 无 | 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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