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5日拟作出的山东省立医院泸州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我局拟对西南医科大学 (略) 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陈耿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江阳区况场 (略) 二段 | 西南医科大学 (略) | 四川 (略)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8亩(*.45m2),建筑面积*m2,设置床位1000张,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购置医疗设施设备、科研设备及信息化系统软件等。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营期废水进入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后, (略) (略) 。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达标排放。运营期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医疗废物贮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的要求, 项目于2024 年 1月1 (略) 江阳区人民 (略) 站上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 (略) 江阳区人民 (略) 站上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信息公开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并在第二次公示期 (略) 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及现场公示。2024年2月2 (略) 江阳区人民 (略) 站上进行报批前信息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5日我局拟对西南医科大学 (略) 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陈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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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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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江阳区况场 (略) 二段 | 西南医科大学 (略) | 四川 (略)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8亩(*.45m2),建筑面积*m2,设置床位1000张,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综合楼及附属设施;购置医疗设施设备、科研设备及信息化系统软件等。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粉尘,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二)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运营期废水进入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 2 预处理标准后, (略) (略) 。 (三)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达标排放。运营期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4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医疗废物贮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 的要求, 项目于2024 年 1月1 (略) 江阳区人民 (略) 站上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2 (略) 江阳区人民 (略) 站上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信息公开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并在第二次公示期 (略) 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及现场公示。2024年2月2 (略) 江阳区人民 (略) 站上进行报批前信息公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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