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绿 (略) 新建塑料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 第 (略) 29团6连辖区 | (略) 绿 (略) | 新疆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29团6连辖区,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5°34′5.267″,北纬41°48′53.843″,总占地面积926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27.13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残膜回收及滴灌带车间1座1233.83平方米、地膜车间1座1107.91平方米、原料库1座783.79平方米、成品库房1座457.12平方米、办公宿舍生活楼1座272.16平方米、水池泵房1座172.32平方米,其中残膜回收及滴灌带车间安装残膜处理生产线1条、废旧滴灌带分离破碎清洗造粒生产线5条、滴灌带生产线10条及水带生产线2条,地膜车间安装地膜生产线4条、PVC管生产线1条及PVC管件生产线1条,原料库用于贮存外购的聚*烯新料和再生聚*烯颗粒,成品库房用于贮存成品地膜、滴灌带及PVC管件,配套建设化粪池1座、三级循环沉淀池1座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地膜*吨、滴灌带3500吨、水带1500吨、PVC管和PVC管件共10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37.*元,约占总投资的22.84%。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废旧滴灌带破碎生产线和残膜处理生产线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造粒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催化燃烧方式处理后排放,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催化燃烧方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厂区内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骨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碱性混凝土养护废水采用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清洗废水经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定期清掏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回用,施工建筑垃圾有施工单位或承建单 (略) 材料和厂区土地平整使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洗浮渣和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晾干后用于厂 (略) 平整,分拣废物中的植物桔梗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周边养殖户,泥土块等收集后用于厂 (略) 平整,不合格产品、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造粒工序, (略) 采用专用容器妥善贮存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气治理产生的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 (略) 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2 | 第二师三十六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重大变动) | 第二师三十六团境内 | 第二师三十六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 河北省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六团境内,供热站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52′19.588″,北纬39°12′45.412″,1#换热站地理坐标:东经88°52′07.853″,北纬39°12′40.438″,2#换热站地理坐标:东经88°50′10.271″,北纬39°11′24.506″,3#换热站地理坐标:东经88°52′10.271″,北纬39°11′24.506″,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平方米、临时占地*平方米),供回水管线长度,总建筑面积4253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锅炉房2座共1235平方米、煤场1座2230平方米、渣场1座400平方米、宿舍1座25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座4平方米、换热站3座共134平方米、供热管线5条及碱液池、再生池、沉淀池、化粪池等其他配套环保设施,其中1#锅炉房设置提煤间、水化间、锅炉间、配电室和发电机房并安装1台20蒸吨/时燃煤锅炉,2#锅炉房设置除渣间、控制室。项目总投资2985.*元,其中环保投资95.*元,约占总投资的3.19%。 | 此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环评主要分析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运营期锅炉烟气通过布袋除尘+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要求,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延期脱销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煤场无组织废气与渣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36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 (略) 排入36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与废尿素、盐包装袋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粉煤灰、脱硫石膏、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建材厂作为原料,袋式除尘器废滤袋除尘器、废反渗透膜在厂区暂存后定期交厂家回收,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油桶等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 (略) 接收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噪声: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
3 | (略) 年产*吨玉米初加工建设项目 | 第二师二二三团园三连东北侧0.95千米处 | (略) | 河北省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二二三团园三连东北侧0.95千米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35′35.781″,北纬42°18′19.768″,项目总占地面积*.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4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库房3座共3000平方米、办公值班室1座500平方米、日生产能力500吨烘干塔1座,其中3座标准库房各1000平方米用于成品储存,玉米烘干生产线包括复式粮食清选机、输送机、1台6蒸吨燃气热风炉、烘干塔、提升机、热风机、鼓风机、冷风机等设备,配套建设化粪池及其他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烘干玉米*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0.58%。 | 此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环评主要分析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运营期烘干采用天然气热风炉,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烘干废气包括燃气热风炉烟气和烘干粉尘,烘干废气通过重力沉降室降尘后经21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粮食清选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223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223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烘干废气除尘灰、风选除尘灰经灰斗收集后定期送223团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废布袋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破碎玉米粒袋装收集后作为饲料生产原料外售,砂石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建材厂作为原料使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噪声: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
4 | (略) 新装燃气锅炉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绿源产业园 (略) 内 | (略) | 新疆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绿源产业园 (略) 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30′24.048″,北纬42°08′46.984″,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占用厂区内300平方米进行安装。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安装3台10吨/时燃气锅炉,一台锅炉主体使用,两台备用,天然气依托尉犁县兵燃 (略) 天然气槽罐车,停靠在槽罐车专用停靠点,利用现有降压撬和现有60m燃气管线。供气完成后下一辆罐车继续供气。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7.1%。 | 此项目仅涉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因此本次环评只分析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运营期锅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3台锅炉烟气分别由3根12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废水:运营期产生的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1排放标准后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二十二团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噪声: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2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验检测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绿 (略) 新建塑料制品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 第 (略) 29团6连辖区 | (略) 绿 (略) | 新疆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29团6连辖区,项目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5°34′5.267″,北纬41°48′53.843″,总占地面积926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27.13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新建残膜回收及滴灌带车间1座1233.83平方米、地膜车间1座1107.91平方米、原料库1座783.79平方米、成品库房1座457.12平方米、办公宿舍生活楼1座272.16平方米、水池泵房1座172.32平方米,其中残膜回收及滴灌带车间安装残膜处理生产线1条、废旧滴灌带分离破碎清洗造粒生产线5条、滴灌带生产线10条及水带生产线2条,地膜车间安装地膜生产线4条、PVC管生产线1条及PVC管件生产线1条,原料库用于贮存外购的聚*烯新料和再生聚*烯颗粒,成品库房用于贮存成品地膜、滴灌带及PVC管件,配套建设化粪池1座、三级循环沉淀池1座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地膜*吨、滴灌带3500吨、水带1500吨、PVC管和PVC管件共1000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37.*元,约占总投资的22.84%。 | 废气:施工期做好人员及车辆管理,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废旧滴灌带破碎生产线和残膜处理生产线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造粒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催化燃烧方式处理后排放,挤出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催化燃烧方式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中表A.1厂区内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骨料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碱性混凝土养护废水采用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运营期清洗废水经三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定期清掏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回用,施工建筑垃圾有施工单位或承建单 (略) 材料和厂区土地平整使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洗浮渣和沉淀池污泥统一收集晾干后用于厂 (略) 平整,分拣废物中的植物桔梗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周边养殖户,泥土块等收集后用于厂 (略) 平整,不合格产品、残次品及边角料回用于造粒工序, (略) 采用专用容器妥善贮存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处理,废气治理产生的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 (略) 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2 | 第二师三十六团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重大变动) | 第二师三十六团境内 | 第二师三十六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 | 河北省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三十六团境内,供热站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8°52′19.588″,北纬39°12′45.412″,1#换热站地理坐标:东经88°52′07.853″,北纬39°12′40.438″,2#换热站地理坐标:东经88°50′10.271″,北纬39°11′24.506″,3#换热站地理坐标:东经88°52′10.271″,北纬39°11′24.506″,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平方米、临时占地*平方米),供回水管线长度,总建筑面积4253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锅炉房2座共1235平方米、煤场1座2230平方米、渣场1座400平方米、宿舍1座25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1座4平方米、换热站3座共134平方米、供热管线5条及碱液池、再生池、沉淀池、化粪池等其他配套环保设施,其中1#锅炉房设置提煤间、水化间、锅炉间、配电室和发电机房并安装1台20蒸吨/时燃煤锅炉,2#锅炉房设置除渣间、控制室。项目总投资2985.*元,其中环保投资95.*元,约占总投资的3.19%。 | 此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环评主要分析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运营期锅炉烟气通过布袋除尘+SNCR脱硝+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燃煤锅炉要求,氨逃逸参照执行《火电厂延期脱销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毫克/立方米以下,煤场无组织废气与渣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36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 (略) 排入36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与废尿素、盐包装袋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粉煤灰、脱硫石膏、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建材厂作为原料,袋式除尘器废滤袋除尘器、废反渗透膜在厂区暂存后定期交厂家回收,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油桶等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 (略) 接收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噪声: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
3 | (略) 年产*吨玉米初加工建设项目 | 第二师二二三团园三连东北侧0.95千米处 | (略) | 河北省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二二三团园三连东北侧0.95千米处,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35′35.781″,北纬42°18′19.768″,项目总占地面积*.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4平方米。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库房3座共3000平方米、办公值班室1座500平方米、日生产能力500吨烘干塔1座,其中3座标准库房各1000平方米用于成品储存,玉米烘干生产线包括复式粮食清选机、输送机、1台6蒸吨燃气热风炉、烘干塔、提升机、热风机、鼓风机、冷风机等设备,配套建设化粪池及其他相关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烘干玉米*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0.58%。 | 此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环评主要分析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运营期烘干采用天然气热风炉,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烘干废气包括燃气热风炉烟气和烘干粉尘,烘干废气通过重力沉降室降尘后经21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粮食清选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新建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和223团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223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烘干废气除尘灰、风选除尘灰经灰斗收集后定期送223团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废布袋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破碎玉米粒袋装收集后作为饲料生产原料外售,砂石杂质统一收集后外售建材厂作为原料使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 噪声: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
4 | (略) 新装燃气锅炉项目 | 第二师铁门关绿源产业园 (略) 内 | (略) | 新疆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二师铁门关绿源产业园 (略) 内,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6°30′24.048″,北纬42°08′46.984″,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占用厂区内300平方米进行安装。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安装3台10吨/时燃气锅炉,一台锅炉主体使用,两台备用,天然气依托尉犁县兵燃 (略) 天然气槽罐车,停靠在槽罐车专用停靠点,利用现有降压撬和现有60m燃气管线。供气完成后下一辆罐车继续供气。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约占总投资的7.1%。 | 此项目仅涉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因此本次环评只分析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运营期锅炉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3台锅炉烟气分别由3根12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废水:运营期产生的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达到《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表1排放标准后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弃离子交换树脂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二十二团垃圾填埋场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噪声: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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