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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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15日至 2024年04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 (略) 增城区石滩镇 (略) 744号之一栋一、二、三、四层, 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项目占地面积34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劳动定员100人,1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莱诺(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分别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中心城区净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TVOC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时段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三)营运期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4月 15日至 2024年04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浩印新材料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 (略) 增城区石滩镇 (略) 744号之一栋一、二、三、四层, 年产水性油墨1500吨、溶剂油墨100吨以及打印机900台。项目占地面积341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劳动定员100人,1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环评机构

莱诺(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分别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间接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至中心城区净水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TVOC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排放限值以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要求。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Ⅱ时段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以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附录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三)营运期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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