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太平川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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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太平川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太平川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

太平川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略) 长岭县太平川镇新风村

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

(略) (略)

太平川镇新风村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存栏4800头母猪场及配套出栏11.04万头育肥场各两座,母猪场及仔猪育肥猪场均为标准化猪场,即同类型猪场的构筑物数量、设备数量、繁育方案等均相同。企业2座母猪场内部编号分别为33场、35场;2座育肥猪场内部编号分别为34场36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系统一座,用于处理33-36场产生的粪污,日最大粪污处置能力为1100m3/d。内含固液分离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粪便发酵系统。

本项目年出栏商品肥猪22.08万头/a。其中年出栏11.04万头商品肥猪为一条生产线(1个母猪场、1个育肥场),全厂建设2条生产线,共4座养殖场。单座母猪场共存栏4800头母猪,内含繁育母猪4400头,备用母猪400头。母猪受孕率为98%,单头母猪产仔量为12头/窝,年产2.2窝,存活率为98.5%。单座仔猪育肥猪场设计保育量为*头/a,保育存活率为98.5%,育肥猪设计出栏量为11.04万头/a。项目建成后,母猪合计存栏量为9600头,育肥猪合计出栏量为22.08万头

⑴废水

消毒用水及夏季猪舍水帘降温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猪粪便及粪便带入水进入粪便发酵单元元进行厌氧发酵处理,产生沼气用于沼气锅炉,产生的沼渣交由有机肥加工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产生的高浓度沼液作为肥料施用于农田;猪尿、猪舍冲洗水、生活污水和隔油后的食堂废水经废水处理单元进行好氧深度处理,产生的低浓度废水作为肥料施用于农田。锅炉排水和软化排水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⑵废气

猪舍恶臭:本项目猪舍产生的粪尿经由漏缝地板流入粪槽,通过管道系统排到提升井,用污水泵抽到厂区自建粪污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利用。粪便输送过程采取密闭管线,因此运输过程中不会排放恶臭气体。猪舍及粪污处理区除臭采用加强猪舍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绿化等除臭措施处理后,NH3和H2S无组织排放场界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天然气锅炉烟气、沼气锅炉烟气:项目锅炉共设置5台,其中4台燃气锅炉烟气分别经4根8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SO2、颗粒物、NOx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1台沼气锅炉烟气经1根8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SO2、颗粒物、NOx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空间强制加热燃烧废气:每座母猪舍采用冬季采暖由42台空间强制加热器供给,每座育肥舍采用冬季采暖由96台空间强制加热器供给,空间强制加热器燃烧废气采用舍内通风,无组织排放,空间强制加热器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粪污处理系统恶臭: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池体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绿化等除臭措施后,NH3和H2S无组织排放场界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沼液和沼渣储存区恶臭:通过对沼液和沼渣储存区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NH3和H2S无组织排放场界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饲料卸料粉尘:卸料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可减少80%粉尘产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在厂界处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独立烟道外排,排气筒高度应高出楼顶1m,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过程产生的SO2、NOx、烟尘、CO及烃类排放量较小,产生的废气引至配电间屋顶排放,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通过空气扩散,柴油发电机尾气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空气污染影响范围较小、程度低、时间短暂。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猪舍风机及各种泵类等,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变频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设备安装底部加减振垫,墙壁安装隔声吸声材料,加强养殖场内外绿化工作,通过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猪粪便全部进入新建粪污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利用;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放置在死猪出猪台,由专用密闭罐车运至长岭县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防疫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防疫废弃物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沼气脱硫填料具有利用价值,将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不在厂区贮存;沼渣和污泥在沼渣堆场暂存后,直接外售有机肥厂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具有利用价值,将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不在厂区贮存;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栅渣、生活垃圾、废消毒剂包装袋、餐厨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过程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太平川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传 真:0438-*

通讯地址:长岭县 (略) 生态环境局长岭县分局

邮 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

太平川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略) 长岭县太平川镇新风村

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

(略) (略)

太平川镇新风村新建22.08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存栏4800头母猪场及配套出栏11.04万头育肥场各两座,母猪场及仔猪育肥猪场均为标准化猪场,即同类型猪场的构筑物数量、设备数量、繁育方案等均相同。企业2座母猪场内部编号分别为33场、35场;2座育肥猪场内部编号分别为34场36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系统一座,用于处理33-36场产生的粪污,日最大粪污处置能力为1100m3/d。内含固液分离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和粪便发酵系统。

本项目年出栏商品肥猪22.08万头/a。其中年出栏11.04万头商品肥猪为一条生产线(1个母猪场、1个育肥场),全厂建设2条生产线,共4座养殖场。单座母猪场共存栏4800头母猪,内含繁育母猪4400头,备用母猪400头。母猪受孕率为98%,单头母猪产仔量为12头/窝,年产2.2窝,存活率为98.5%。单座仔猪育肥猪场设计保育量为*头/a,保育存活率为98.5%,育肥猪设计出栏量为11.04万头/a。项目建成后,母猪合计存栏量为9600头,育肥猪合计出栏量为22.08万头

⑴废水

消毒用水及夏季猪舍水帘降温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猪粪便及粪便带入水进入粪便发酵单元元进行厌氧发酵处理,产生沼气用于沼气锅炉,产生的沼渣交由有机肥加工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产生的高浓度沼液作为肥料施用于农田;猪尿、猪舍冲洗水、生活污水和隔油后的食堂废水经废水处理单元进行好氧深度处理,产生的低浓度废水作为肥料施用于农田。锅炉排水和软化排水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⑵废气

猪舍恶臭:本项目猪舍产生的粪尿经由漏缝地板流入粪槽,通过管道系统排到提升井,用污水泵抽到厂区自建粪污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利用。粪便输送过程采取密闭管线,因此运输过程中不会排放恶臭气体。猪舍及粪污处理区除臭采用加强猪舍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绿化等除臭措施处理后,NH3和H2S无组织排放场界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天然气锅炉烟气、沼气锅炉烟气:项目锅炉共设置5台,其中4台燃气锅炉烟气分别经4根8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SO2、颗粒物、NOx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1台沼气锅炉烟气经1根8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SO2、颗粒物、NOx均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空间强制加热燃烧废气:每座母猪舍采用冬季采暖由42台空间强制加热器供给,每座育肥舍采用冬季采暖由96台空间强制加热器供给,空间强制加热器燃烧废气采用舍内通风,无组织排放,空间强制加热器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粪污处理系统恶臭:通过采取喷洒除臭剂,池体加盖,定期喷洒除臭剂+绿化等除臭措施后,NH3和H2S无组织排放场界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沼液和沼渣储存区恶臭:通过对沼液和沼渣储存区喷洒除臭剂+加强场区绿化等措施,NH3和H2S无组织排放场界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饲料卸料粉尘:卸料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可减少80%粉尘产生,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在厂界处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独立烟道外排,排气筒高度应高出楼顶1m,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过程产生的SO2、NOx、烟尘、CO及烃类排放量较小,产生的废气引至配电间屋顶排放,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通过空气扩散,柴油发电机尾气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因此空气污染影响范围较小、程度低、时间短暂。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猪舍风机及各种泵类等,设备选型采用低噪变频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设备安装底部加减振垫,墙壁安装隔声吸声材料,加强养殖场内外绿化工作,通过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猪粪便全部进入新建粪污处理系统,进行综合利用;病死猪及分娩废物:放置在死猪出猪台,由专用密闭罐车运至长岭县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防疫废物收集后暂存于防疫废弃物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沼气脱硫填料具有利用价值,将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不在厂区贮存;沼渣和污泥在沼渣堆场暂存后,直接外售有机肥厂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具有利用价值,将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不在厂区贮存;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栅渣、生活垃圾、废消毒剂包装袋、餐厨垃圾、废油脂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过程中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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