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等2个项目
吉林省恒运涂装工程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等2个项目
吉林省 (略) 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等2个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 (略) 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999号双德工业园内 | 吉林省 (略) | 吉林 (略)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999号双德工业园光辉2号厂房,投资*元,依托现有厂房及生产设施进行改扩建,使用溶剂型油漆全面替代水性漆,建成后预计年新增油缸表面喷涂件*件、手动泵表面喷涂件*件、电动泵喷涂件*件。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水帘+活性炭吸附+光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上述大气污染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安装1台0.6兆瓦/小时燃气锅炉用于生产供热,烘干工艺使用燃烧机,使用燃料均为天然气,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渗透膜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漆渣、废油脂、含漆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含油布、废活性炭、倒槽废液、废槽渣、喷漆废水、废溶剂、废漆桶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吉林省恒通 (略) 扩建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339号 | 吉林省恒通 (略) | 吉林省 (略)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339号,投资*元,在原有厂房增加部分生产设备扩大产能,建成后预计年增产发泡模具750套。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上述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钢材、废焊条、废金属屑、废泡沫板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沾染切削液的废铝屑、废电火花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吉林省 (略) 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等2个项目
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略) 5799号长春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2楼环保办公室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 (略) 喷涂生产线扩能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999号双德工业园内 | 吉林省 (略) | 吉林 (略)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999号双德工业园光辉2号厂房,投资*元,依托现有厂房及生产设施进行改扩建,使用溶剂型油漆全面替代水性漆,建成后预计年新增油缸表面喷涂件*件、手动泵表面喷涂件*件、电动泵喷涂件*件。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及锅炉排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喷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水帘+活性炭吸附+光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光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上述大气污染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安装1台0.6兆瓦/小时燃气锅炉用于生产供热,烘干工艺使用燃烧机,使用燃料均为天然气,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渗透膜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废漆渣、废油脂、含漆废物、污水处理污泥、含油布、废活性炭、倒槽废液、废槽渣、喷漆废水、废溶剂、废漆桶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吉林省恒通 (略) 扩建项目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339号 | 吉林省恒通 (略) | 吉林省 (略) | 本项目位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339号,投资*元,在原有厂房增加部分生产设备扩大产能,建成后预计年增产发泡模具750套。 |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 (略) (略) 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上述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监管控制及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废钢材、废焊条、废金属屑、废泡沫板等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管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沾染切削液的废铝屑、废电火花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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