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拟审批公示2402关于吉林省昊远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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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拟审批公示2402关于吉林省昊远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

联系电话:0431-*(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0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

(略) 南关区鸿城街道 (略) 98号

吉林省昊远 (略)

吉林省 (略)

项 (略) 南关区鸿城街道 (略) 98号。本项目现有检测项目数1000余项,包括水、气、 声、土壤及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公共场所、肥料等在内的7大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一)纯净水润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 (略) (略) 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橱负压收集、净化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通过符合标准要求的排气筒排放。

(三)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

联系电话:0431-*(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 (略) 南 (略) 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606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昊远 (略) 建设项目

(略) 南关区鸿城街道 (略) 98号

吉林省昊远 (略)

吉林省 (略)

项 (略) 南关区鸿城街道 (略) 98号。本项目现有检测项目数1000余项,包括水、气、 声、土壤及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公共场所、肥料等在内的7大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一)纯净水润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 (略) (略) 北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项目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橱负压收集、净化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通过符合标准要求的排气筒排放。

(三)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

(四)妥善处理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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