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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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略) 虎门镇文化服务中心:
  《关于报送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6次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大力推动虎门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优化提升文化空间品质,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虎门镇金洲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4平方米,建筑面积*.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平方米。拟建设一座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科技馆、公益演艺剧场、美术馆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中心。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99.*元,预备费5293.*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虎门镇财政安排解决。
  六、 (略) 虎门镇文化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确定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投资规模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党政综合办复〔2021〕106号)、《关于征求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虎自然复〔2024〕4号)、《关于征求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虎规函〔2024〕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东发改节能函〔2024〕31号)、资金证明(镇财政分局)、《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九、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略) 虎门镇文化服务中心:
  《关于报送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6次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大力推动虎门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优化提升文化空间品质,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1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 (略) 虎门镇金洲社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4平方米,建筑面积*.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平方米。拟建设一座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中心、科技馆、公益演艺剧场、美术馆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于一体的大型文化中心。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包括建安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499.*元,预备费5293.*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虎门镇财政安排解决。
  六、 (略) 虎门镇文化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七、请按相关节能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是:《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确定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投资规模有关问题的复函》(虎党政综合办复〔2021〕106号)、《关于征求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虎自然复〔2024〕4号)、《关于征求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规划用地意见的复函》(虎规函〔2024〕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东发改节能函〔2024〕31号)、资金证明(镇财政分局)、《东莞市虎门镇文化艺术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
  九、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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