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4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塑料零配件加工生产项目 | (略) 江宁区湖熟街道润湖大道98号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拟投资*元,租赁 (略) (略) 江宁区湖熟街道润湖大道98号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700m2),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建设“塑料零配件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注塑件*套的规模。 | 废气: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破碎过程会产生破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青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车间噪声设备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废包装袋、废布袋及废包装材料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2 | 年产*对热量表温度传感器及*只工业传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江宁区滨江开 (略) 3号 | 南京 (略) | 南京美图 (略) | 拟通过新增高频焊机、微型注塑机、真空退火炉、铠材旋切剥头机、数控铠材振粉露芯机、盐水喷雾试验机、光学影像测量仪、水三相点全自动冷制复现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设备,对现有年产*对热量表温度传感器及*只工业传感器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技改完成后,原产能维持不变。 | 废水: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工件清洗废水、盐雾试验废水混合,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后排入长江。 废气:技改项目焊接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与注塑废气、封装废气、检测废气一并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要求。 噪声:技改项目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技改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焊渣、废砂(玻璃珠、粉尘)、废布袋交由环卫清运;废焊烟过滤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
3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NVH控制材料项目 | (略) 江宁区汤山 (略) 6号 | 江苏同盟汽 (略) | (略) (略) | 拟投资*元,建设4条NVH控制材料生产线,其中*基胶片生产线2条、补强胶片生产线1条、空腔隔断生产线1条,主要产品为*基胶片、补强胶片和空腔隔断。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能达2000吨。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投料粉尘以及密炼、捏合、挤出、覆膜、注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尾气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密炼、捏合、挤出、覆膜、注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尾气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规范操作,加强通风等措施。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现有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至汤水河,最终汇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密炼机、捏合机、挤出机、注塑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到达各厂界的叠加噪声影响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覆膜材料、脱出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 (略) 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塑料零配件加工生产项目 | (略) 江宁区湖熟街道润湖大道98号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 南京 (略) 拟投资*元,租赁 (略) (略) 江宁区湖熟街道润湖大道98号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3700m2),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建设“塑料零配件加工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注塑件*套的规模。 | 废气:生产过程不合格品和边角料破碎过程会产生破碎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可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及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青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一起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本项目车间噪声设备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废包装袋、废布袋及废包装材料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
2 | 年产*对热量表温度传感器及*只工业传感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江宁区滨江开 (略) 3号 | 南京 (略) | 南京美图 (略) | 拟通过新增高频焊机、微型注塑机、真空退火炉、铠材旋切剥头机、数控铠材振粉露芯机、盐水喷雾试验机、光学影像测量仪、水三相点全自动冷制复现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等设备,对现有年产*对热量表温度传感器及*只工业传感器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技改完成后,原产能维持不变。 | 废水: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工件清洗废水、盐雾试验废水混合,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江宁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后排入长江。 废气:技改项目焊接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与注塑废气、封装废气、检测废气一并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标准要求。 噪声:技改项目设备通过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固废:技改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焊渣、废砂(玻璃珠、粉尘)、废布袋交由环卫清运;废焊烟过滤材料、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 |
3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NVH控制材料项目 | (略) 江宁区汤山 (略) 6号 | 江苏同盟汽 (略) | (略) (略) | 拟投资*元,建设4条NVH控制材料生产线,其中*基胶片生产线2条、补强胶片生产线1条、空腔隔断生产线1条,主要产品为*基胶片、补强胶片和空腔隔断。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能达2000吨。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投料粉尘以及密炼、捏合、挤出、覆膜、注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尾气通过1根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密炼、捏合、挤出、覆膜、注塑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尾气通过1根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规范操作,加强通风等措施。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含油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分别经现有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至汤水河,最终汇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密炼机、捏合机、挤出机、注塑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到达各厂界的叠加噪声影响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覆膜材料、脱出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生活垃圾,均妥善处置,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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