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玉环市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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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玉环市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 (略) 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略) 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负责人

颜敏

环评机构

浙江碧扬 (略)

建设性质



投 资

*

建设地点

(略) (略) 干江镇下栈台村

用 海

2712m2(构筑物)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拓 (略) 129.3m,接岸挡墙86.0m;港池疏浚27.99 万m3,疏浚面积约12.01 万m2

项目代码2212-*-04-01-*。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干江镇政府宣传栏、上礁门村公告栏、下礁门村公告栏及下栈头村公告栏等地点进行现场公示,并于2023年11月7 (略) (略) 站公示10个工作日(http://**/art_*_*.html)。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周边情况:最近的大气、声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工程东侧约5m的下栈台村,其他大气、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工程200m外的下礁门村和上礁门村。最近生态保护红线为东北侧直线距离约770m的炮头顶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为渔港内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以减少渔船候潮时间。营运期渔港规模不扩大,渔船停泊数量不变,因此营运期无新增污染物。环评要求营运期加大渔船生活污水收集工作,做到全部收入海洋云仓内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无新增污染物,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水:

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进海洋云仓C款达转运条件后进坎门中心渔港的海洋云仓A款进行油污水分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一步处置;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抑尘不排放;另提供疏浚施工精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恶劣气象条件是进行疏浚作业,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

严格执行当地施工扬尘管理规定;做好运输车辆的遮蔽、保洁工作;制定 (略) 线, (略) 线及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保持湿润;加强对施工机械、船舶的检修维护,使用清洁燃料油,减少机械、车辆尾气排放;钢筋焊接选择在通风良好场地,无风或风量小的天气下进行。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选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处理;靠近下栈台村一侧设置2.5m高隔声屏障;加强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的检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可能避免午休时间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控制船舶、车辆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进海洋云仓集中清理;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弃方及钻渣收集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处置;疏浚土选择有余量倾倒区倾倒,抛泥前办理好相关倾倒手续,严禁随意抛弃,则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

加强施工管理,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水上作业时间;项目2处挖除作业、接岸挡墙 (略) 拓宽施工要求露滩时施工;严禁向海域倾倒垃圾及废水;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下施工作业;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排放;对海洋生物造成的损失应进行适当的生态补偿。采取上述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本项目为渔港内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以减少渔船候潮时间。营运期渔港规模不扩大,渔船停泊数量不变,因此营运期无新增污染物。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

为减少对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1)加大渔船污染防治措施宣贯、管理;做好渔船生活污水收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

(2)建议渔港配备一些溢油应急设施,如围油栏、吸油毡及收油机等。

一、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6日 ~ 2024年4月23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


关 (略) 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玉环建示[2024]4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 (略) 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项目名称

(略) 栈台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负责人

颜敏

环评机构

浙江碧扬 (略)

建设性质



投 资

*

建设地点

(略) (略) 干江镇下栈台村

用 海

2712m2(构筑物)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拓 (略) 129.3m,接岸挡墙86.0m;港池疏浚27.99 万m3,疏浚面积约12.01 万m2

项目代码2212-*-04-01-*。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0日在干江镇政府宣传栏、上礁门村公告栏、下礁门村公告栏及下栈头村公告栏等地点进行现场公示,并于2023年11月7 (略) (略) 站公示10个工作日(http://**/art_*_*.html)。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以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和建议。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周边情况:最近的大气、声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工程东侧约5m的下栈台村,其他大气、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工程200m外的下礁门村和上礁门村。最近生态保护红线为东北侧直线距离约770m的炮头顶海岸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为渔港内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以减少渔船候潮时间。营运期渔港规模不扩大,渔船停泊数量不变,因此营运期无新增污染物。环评要求营运期加大渔船生活污水收集工作,做到全部收入海洋云仓内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本项目营运期无新增污染物,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施工期:

废水:

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干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船舶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进海洋云仓C款达转运条件后进坎门中心渔港的海洋云仓A款进行油污水分离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一步处置;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抑尘不排放;另提供疏浚施工精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恶劣气象条件是进行疏浚作业,减少悬浮泥沙产生。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边海域水质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

严格执行当地施工扬尘管理规定;做好运输车辆的遮蔽、保洁工作;制定 (略) 线, (略) 线及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保持湿润;加强对施工机械、船舶的检修维护,使用清洁燃料油,减少机械、车辆尾气排放;钢筋焊接选择在通风良好场地,无风或风量小的天气下进行。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选用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处理;靠近下栈台村一侧设置2.5m高隔声屏障;加强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的检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可能避免午休时间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控制船舶、车辆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存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船舶生活垃圾收集后进海洋云仓集中清理;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弃方及钻渣收集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处置;疏浚土选择有余量倾倒区倾倒,抛泥前办理好相关倾倒手续,严禁随意抛弃,则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

加强施工管理,科学安排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水上作业时间;项目2处挖除作业、接岸挡墙 (略) 拓宽施工要求露滩时施工;严禁向海域倾倒垃圾及废水;选择海况良好、潮流较缓的情况下施工作业;加强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排放;对海洋生物造成的损失应进行适当的生态补偿。采取上述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本项目为渔港内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以减少渔船候潮时间。营运期渔港规模不扩大,渔船停泊数量不变,因此营运期无新增污染物。因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

为减少对海洋环境影响,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1)加大渔船污染防治措施宣贯、管理;做好渔船生活污水收集工作,做到达标排放。

(2)建议渔港配备一些溢油应急设施,如围油栏、吸油毡及收油机等。

一、公告时间:( 2024年4月16日 ~ 2024年4月23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子信箱:E-mail:*@*63.com

电话:* 传真:*

通信地址: (略) 为民服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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