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11万千瓦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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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11万千瓦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对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千瓦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千瓦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1回220kV出线,由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 11 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接入福泉 220kV 变电站,拟占用福泉220kV变电站北起第3出线间隔,以间隔批复为准。线路起止点: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 11 万千 

瓦光伏项目 220kV 升压站,止于福泉 220kV 变电站 。电压等级:220kV。

导 线: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每相 2 根。

地 线:2 根 24 芯 OPGW 光缆。

回 路 数: (略) 架设

线路长度:24.2km。

杆塔数量:新建杆塔共计 81 基,其中直线塔 63 基,耐张塔 18 基。

项目建设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自有资金675.*元,拟申请银行贷款2703.*元。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

实施单位名称:内蒙 (略)

单位地址:内蒙古 (略) 翁牛特旗乌丹镇古城街西段国资大厦405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凌鹤

电    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单位地址: (略) 明日之星写字楼9楼

联 系 人:韩佳珊

电    话:*

E - mail:*@qq.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16日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对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千瓦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千瓦光伏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1回220kV出线,由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 11 万千瓦光伏项目升压站接入福泉 220kV 变电站,拟占用福泉220kV变电站北起第3出线间隔,以间隔批复为准。线路起止点:京能(赤峰) (略) 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 11 万千 

瓦光伏项目 220kV 升压站,止于福泉 220kV 变电站 。电压等级:220kV。

导 线:JL/G1A-240/30 钢芯铝绞线,每相 2 根。

地 线:2 根 24 芯 OPGW 光缆。

回 路 数: (略) 架设

线路长度:24.2km。

杆塔数量:新建杆塔共计 81 基,其中直线塔 63 基,耐张塔 18 基。

项目建设期:2024年1月—2024年12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自有资金675.*元,拟申请银行贷款2703.*元。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

实施单位名称:内蒙 (略)

单位地址:内蒙古 (略) 翁牛特旗乌丹镇古城街西段国资大厦405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凌鹤

电    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单位地址: (略) 明日之星写字楼9楼

联 系 人:韩佳珊

电    话:*

E - mail:*@qq.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翁牛特旗阿什罕苏木人民政府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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