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武圣宫敬老院提质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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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武圣宫敬老院提质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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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南发改审(2023)127号
关于南县 (略) 提质扩建项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县武圣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南县武圣宫敬老院提质扩建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政报〔2023)4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群生活质量,完善区
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同意实施南县 (略) 提质
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南县武
圣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4层养老公寓和1栋综合楼;
新增170张护理型床位,提质改造原120床位,辐射镇内重
点村级新增60床位,共计床位350个; (略) (略) 、
绿化、文化宣传栏,增设健身器材,规划50个室外植草砖
生态停车位。用地面积5735.97平方米(合8.6040亩),容
积率0.86,建筑面积4911.2平方米,其中:1栋养老公寓
2259.86平方米,新增100张护理型床位;2栋养老公寓2156.34
平方米,新增70张护理型床位,在实际运行中结合医养结合项
目开展;综合楼495平方米。
三、项目单位:南县武圣官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对项目
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
资金管理负总责。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元,资
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
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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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南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南发改审(2023)127号
关于南县 (略) 提质扩建项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县武圣官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批复南县武圣宫敬老院提质扩建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南政报〔2023)4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群生活质量,完善区
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同意实施南县 (略) 提质
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地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南县武
圣镇。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4层养老公寓和1栋综合楼;
新增170张护理型床位,提质改造原120床位,辐射镇内重
点村级新增60床位,共计床位350个; (略) (略) 、
绿化、文化宣传栏,增设健身器材,规划50个室外植草砖
生态停车位。用地面积5735.97平方米(合8.6040亩),容
积率0.86,建筑面积4911.2平方米,其中:1栋养老公寓
2259.86平方米,新增100张护理型床位;2栋养老公寓2156.34
平方米,新增70张护理型床位,在实际运行中结合医养结合项
目开展;综合楼495平方米。
三、项目单位:南县武圣官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对项目
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
资金管理负总责。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元,资
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
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
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
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
计,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
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
届满后1个月内向我局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
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
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
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
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
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
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
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
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
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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