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2024年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莎车县2024年建筑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 (略) 场秩序, (略) 场监管效能, (略) 场各方行为,严厉打 (略) 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各类突出问题,全 (略) 场营商环境,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按照《喀什地区房屋建筑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莎车县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地委、行署、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 (略) 场招投标环节乱象、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造价编制不实等相关问题,靶向发力、依法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 (略) 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莎车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或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等相关责任主体及管理人员。
三、整治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检查招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履约、人员履职、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分类分级监管,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从严从重处置。
四、整治内容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方面违规行为
1.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5.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件;
6.拒不接受、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执法。
(二)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前期手续等行为
1.建设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2.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要求或超资质、无资质承揽的行为。
4.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行为。
5.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过期未延期的行为。
(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工程建设项目肢解发包,指定专业分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的行为;是否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3.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部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
(四)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不到位等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按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2.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 (略) 中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是否达到80%以上。
4.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的行为;在施工现场实际履职到岗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一致。
(五)工程造价违规行为方面
1.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是否违反国家及自治区工程计价相关规定。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利用畸高畸低的不平衡报价恶意拉偏基准价,抱团投标、恶意拉价问题。
3.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费用计列是否规范。
4.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结算方式是否违反国家、自治区工程总承包计价相关规定。
(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执行及标准化管理推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1.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
(2)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情况;
(3)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原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4)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几何尺寸等情况;
(5)现场施工作业面的钢筋设置等施工质量情况。
2.技术质量资料方面。
(1)项目管理资料、技术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3)建筑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情况;
(4)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及对结构安全进行检测的情况;
(5)工程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记录和质量验收记录情况;
(6)钢筋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情况;
(7)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
(8)质量控制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真实、准确情况。
3.工程质量检测方面。
(1)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否按核准的资质类别、业务范围承担任务;
(2)有关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资料,检测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情况;
(3)检测报告的数据可靠性、结论准确性、审批程序性等情况;
(4)检查检测数据上传执行情况。
4.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方面。
(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情况;
(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的工作条件及技术能力是否满足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检验工作要求;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5)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情况;
(6)预拌混凝土出厂产品质量情况。
五、实施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划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各阶段之间既相互衔接,又相互融合。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方式和渠道,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传达至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找准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行业高质量 (略) 场乱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县住建局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受理信访投诉举报作为重要抓手,将巡查巡检作为必要手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逐项登记入册、跟踪督办、限时销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针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查处情况,县住建局将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工作亮点,深 (略) 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查找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略) 场秩序, (略) 场监管职责,压实责任,完善重大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突出重点,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乱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略) 场监管效能。
(二)切实履职、严密组织。严格按照“宽进、严管、重罚”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紧盯薄弱环节,梳理项目风险隐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略) 式大排查,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工整改、曝光典型案例、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多种惩戒方式, (略) 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三)依法整治、常态长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略) 场乱象, (略) 场营商环境, (略) 场违法行为查处高压态势。
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举报电话:0998-*
地址:莎 (略) 60号住建局6楼622室
电子邮箱:*@*q.com
为全 (略) 场秩序, (略) 场监管效能, (略) 场各方行为,严厉打 (略) 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各类突出问题,全 (略) 场营商环境,保障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按照《喀什地区房屋建筑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莎车县实际,制定本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 (略) 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地委、行署、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 (略) 场招投标环节乱象、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造价编制不实等相关问题,靶向发力、依法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不到位、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追求 (略) 场环境。
二、整治范围
莎车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或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等相关责任主体及管理人员。
三、整治方式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检查招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履约、人员履职、工程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分类分级监管,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从严从重处置。
四、整治内容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方面违规行为
1.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
5.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件;
6.拒不接受、协助、配合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执法。
(二)未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前期手续等行为
1.建设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2.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施工。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要求或超资质、无资质承揽的行为。
4.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行为。
5.施工单位是否按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过期未延期的行为。
(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工程建设项目肢解发包,指定专业分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或指定劳务分包人的行为;是否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是否存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3.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部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
(四)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不到位等行为
1.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按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2.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管理, (略) 中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率是否达到80%以上。
4.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是否存在擅自变更管理人员的行为;在施工现场实际履职到岗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一致。
(五)工程造价违规行为方面
1.招标人招标控制价编制是否违反国家及自治区工程计价相关规定。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利用畸高畸低的不平衡报价恶意拉偏基准价,抱团投标、恶意拉价问题。
3.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费用计列是否规范。
4.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编制、结算方式是否违反国家、自治区工程总承包计价相关规定。
(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方面
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执行及标准化管理推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1.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情况;
(2)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情况;
(3)钢筋、混凝土等主要建筑原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4)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几何尺寸等情况;
(5)现场施工作业面的钢筋设置等施工质量情况。
2.技术质量资料方面。
(1)项目管理资料、技术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3)建筑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情况;
(4)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及对结构安全进行检测的情况;
(5)工程施工质量技术管理记录和质量验收记录情况;
(6)钢筋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情况;
(7)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
(8)质量控制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真实、准确情况。
3.工程质量检测方面。
(1)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否按核准的资质类别、业务范围承担任务;
(2)有关试验报告和见证取样检测资料,检测内容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情况;
(3)检测报告的数据可靠性、结论准确性、审批程序性等情况;
(4)检查检测数据上传执行情况。
4.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方面。
(1)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情况;
(3)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试验室的工作条件及技术能力是否满足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检验工作要求;
(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5)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质量情况;
(6)预拌混凝土出厂产品质量情况。
五、实施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划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各阶段之间既相互衔接,又相互融合。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
各部门要积极宣传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方式和渠道,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要求传达至各有关工程建设项目、企业,找准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影响行业高质量 (略) 场乱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县住建局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受理信访投诉举报作为重要抓手,将巡查巡检作为必要手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逐项登记入册、跟踪督办、限时销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
针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查处情况,县住建局将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工作亮点,深 (略) 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查找问题和不足,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略) 场秩序, (略) 场监管职责,压实责任,完善重大案件线索移交工作机制。突出重点,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 (略) 场违法违规行为乱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略) 场监管效能。
(二)切实履职、严密组织。严格按照“宽进、严管、重罚”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紧盯薄弱环节,梳理项目风险隐患,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略) 式大排查,突出“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行政处罚、停工整改、曝光典型案例、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多种惩戒方式, (略) 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三)依法整治、常态长效。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略) 场乱象, (略) 场营商环境, (略) 场违法行为查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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