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彩田云石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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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彩田云石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道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公示

申请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厂房(一)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6日—2024年04月25日(共10日)

1.用地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该地 (略) 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 (略)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YCF-08-01-01(M2)地块的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1779.01平方米。用地东侧为1 (略) ,南、西、北两侧均为他人用地。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3.开发强度: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3.1建筑控制高度:不设限制。

4.规划设计要求(详见附图):

4.1东侧临10 (略) , (略) 红线不少于3m;南、西、北两侧与他人相临用地,如无其他约定可不退建,但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均不得外飘出用地边界,并应符合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

4.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周边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4.3临山地的建筑红线退缩要求按专业边坡设计和施工确定。

4.4 建筑物性质:

4.4.1 主要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

4.4.2 配建建筑物性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成套住宅、培训中心、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建筑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略) 设计要。

6.地块配套设施要求: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配电房,按《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7.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

8.遵守事项:

8.1本规划设计要求为设计方案报审的依据。

8.2持本设计要求委托具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报我局审定

8.3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地质灾害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8.4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5.现状厂房内部涉及已建成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的,请如实办理报建手续(出具建筑设计方案)。

9.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 (略) 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黄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 (略)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1. (略) (略)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1779.01平方米用地图.pdf

2.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doc

申请单位: (略) (略)

项目名称: (略) (略) 厂房(一)

审批单位: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用地位置: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6日—2024年04月25日(共10日)

1.用地基本情况和周边环境:该地 (略) 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 (略) 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YCF-08-01-01(M2)地块的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1779.01平方米。用地东侧为1 (略) ,南、西、北两侧均为他人用地。

2.用地使用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

3.开发强度:容积率≥1.0;建筑系数≥30%,绿地率≤20%。

3.1建筑控制高度:不设限制。

4.规划设计要求(详见附图):

4.1东侧临10 (略) , (略) 红线不少于3m;南、西、北两侧与他人相临用地,如无其他约定可不退建,但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均不得外飘出用地边界,并应符合建筑物间距及消防安全要求。

4.2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周边的实际情况而确定。

4.3临山地的建筑红线退缩要求按专业边坡设计和施工确定。

4.4 建筑物性质:

4.4.1 主要建筑物性质:工业厂房;

4.4.2 配建建筑物性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用地范围内修建成套住宅、培训中心、专家楼、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5.建筑外立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略) 设计要。

6.地块配套设施要求:按用电负荷合理配建配电房,按《 (略) 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要求配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7.市政要求:排水系统设计须按雨污分流设计, (略) 管网合理衔接。

8.遵守事项:

8.1本规划设计要求为设计方案报审的依据。

8.2持本设计要求委托具相应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报我局审定

8.3本项目涉及消防、环保、人防、地震、地质灾害等问题,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

8.4涉及用地、消防、环保、规划等有关事项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5.现状厂房内部涉及已建成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的,请如实办理报建手续(出具建筑设计方案)。

9.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注: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1信函邮寄地址: (略) 云城区世纪大道西117号(东区)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 邮政编码:*

1.2电话及电子邮箱:*@*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 (略) 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 联系人:黄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3、网址查询: (略) (略) (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内容—通知公告栏目(http://**)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向云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1. (略) (略) (略) 云城区河口街道河口初城工业区I号地块1779.01平方米用地图.pdf

2.云城区自然资源局公示反馈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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