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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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年产*吨预拌(湿拌)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

新 (略)

建设地点

(略) 马陵山镇工业集聚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外购沙子、水泥等作为原材料,建设产品检测试验室,购置安装搅拌机等设备,建设新 (略) 年产*吨预拌(湿拌)砂浆项目。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65号),项目代码为:2308-*-89- 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本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清运;厂区收集雨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系统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预拌砂浆生产线搅拌楼粉尘经搅拌机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预处理,粉料仓进料粉尘经各粉料仓仓顶自带的滤芯除尘器预处理,一并经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中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综合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和砂石贮存车间)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代老”措施,“以新代老”措施列入本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对沉淀池压滤物储存仓库进行密闭改造,合理堆放沉淀池压滤物;保持砂石骨料输送廊道密闭,降低输送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影响。

2、

项目名称

康源生物基新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合沟镇工业集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安装输送带、绞笼机、制粒机等设备,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3条,以秸秆、锯末、花生壳等为原材料,采用输送、制粒、冷却、计量、包装等工艺,以实现年产生物质颗粒*吨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50号),项目代码为:2304-*-89- 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制粒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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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1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年产*吨预拌(湿拌)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

新 (略)

建设地点

(略) 马陵山镇工业集聚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外购沙子、水泥等作为原材料,建设产品检测试验室,购置安装搅拌机等设备,建设新 (略) 年产*吨预拌(湿拌)砂浆项目。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65号),项目代码为:2308-*-89- 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本项目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清运;厂区收集雨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系统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预拌砂浆生产线搅拌楼粉尘经搅拌机顶部自带的布袋除尘器预处理,粉料仓进料粉尘经各粉料仓仓顶自带的滤芯除尘器预处理,一并经过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中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综合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和砂石贮存车间)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以新代老”措施,“以新代老”措施列入本项目竣工验收内容:对沉淀池压滤物储存仓库进行密闭改造,合理堆放沉淀池压滤物;保持砂石骨料输送廊道密闭,降低输送过程的无组织排放影响。

2、

项目名称

康源生物基新能源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合沟镇工业集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安装输送带、绞笼机、制粒机等设备,建设生物质颗粒生产线3条,以秸秆、锯末、花生壳等为原材料,采用输送、制粒、冷却、计量、包装等工艺,以实现年产生物质颗粒*吨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50号),项目代码为:2304-*-89- 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制粒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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