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水利局关于灵山县新圩镇茶田村人饮工程设备配套部分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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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水利局关于灵山县新圩镇茶田村人饮工程设备配套部分实施方案的批复

灵山县水利规划服务站:

报来《灵山县新圩镇茶田村人饮工程(设备配套部分)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灵山县新圩镇茶田村人饮工程(设备配套部分)(项目代码:2403-*-04-01-*)在茶田村已建集中供水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的设计方案。工程实施后保证茶田5个自然村:上达村、茶田坡村、鲁埇村、麦叶水村、坡心塘村,共532户2293人(其中脱贫人口为43户190人)的正常饮水。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设计改造项目,设计供水范围为茶田村一个行政村,共6个自然村:上达村、茶田坡村、鲁埇村、麦叶水村、坡心塘村、班鱼塘村(由于班鱼塘村地理位置较高等原因,本 (略) 未通达),计供水规模为356m3/d,年用水量共12.*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等级为Ⅴ级,永久性建筑物等级为5级,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的规定,供水规模为W=356m3/d,W=356m3/d>200m3/d,属于Ⅳ型工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1)净水厂处改造,安装不锈钢一体化净水器1套,处理能力为30t/h。

三、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1.同意净水厂处改造技术方案:安装不锈钢一体化净水器1套,处理能力为30t/h,并配套相关设施。

2.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复核优化工程技术方案,请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和监管。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元,临时工程费0.*元,独立费用2.*元,基本预备费0.*元。工程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灵山县水利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

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独立
费用

合计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4.97



4.97

(一)

净水厂改造工程

4.97



4.97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0.00


30.00

(一)

净水厂改造工程


30.00


30.00

临时工程

0.13



0.13

(一)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0.05



0.05

(二)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0.08



0.08

独立费用




2.98

(一)

建设管理费



0.66

0.66

(二)

生产准备费





(三)

科研勘察设计费



2.25

2.25

(四)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五)

其他



0.07

0.07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5.10

30.00

2.98

38.08


基本预备费






静态总投资




38.08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工程部分总投资




38.08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征地移民补偿





水土保持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






移民与环境总投资





III

工程投资总计






静态总投资




38.08


总投资




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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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水利规划服务站:

报来《灵山县新圩镇茶田村人饮工程(设备配套部分)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灵山县新圩镇茶田村人饮工程(设备配套部分)(项目代码:2403-*-04-01-*)在茶田村已建集中供水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的设计方案。工程实施后保证茶田5个自然村:上达村、茶田坡村、鲁埇村、麦叶水村、坡心塘村,共532户2293人(其中脱贫人口为43户190人)的正常饮水。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设计改造项目,设计供水范围为茶田村一个行政村,共6个自然村:上达村、茶田坡村、鲁埇村、麦叶水村、坡心塘村、班鱼塘村(由于班鱼塘村地理位置较高等原因,本 (略) 未通达),计供水规模为356m3/d,年用水量共12.*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本工程等级为Ⅴ级,永久性建筑物等级为5级,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19)的规定,供水规模为W=356m3/d,W=356m3/d>200m3/d,属于Ⅳ型工程。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1)净水厂处改造,安装不锈钢一体化净水器1套,处理能力为30t/h。

三、主要工程技术方案

1.同意净水厂处改造技术方案:安装不锈钢一体化净水器1套,处理能力为30t/h,并配套相关设施。

2.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一步复核优化工程技术方案,请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和监管。

四、工程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8.*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费*元,临时工程费0.*元,独立费用2.*元,基本预备费0.*元。工程所需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解决。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附件: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灵山县水利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

工程项目概算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独立
费用

合计

I

工程部分投资





建筑工程

4.97



4.97

(一)

净水厂改造工程

4.97



4.97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30.00


30.00

(一)

净水厂改造工程


30.00


30.00

临时工程

0.13



0.13

(一)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0.05



0.05

(二)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0.08



0.08

独立费用




2.98

(一)

建设管理费



0.66

0.66

(二)

生产准备费





(三)

科研勘察设计费



2.25

2.25

(四)

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费





(五)

其他



0.07

0.07


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

5.10

30.00

2.98

38.08


基本预备费






静态总投资




38.08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融资利息






工程部分总投资




38.08

II

移民与环境投资





征地移民补偿





水土保持工程





环境保护工程






移民与环境总投资





III

工程投资总计






静态总投资




38.08


总投资




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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