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自资告字号
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广自资告字号
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告(广自资告字[2024]4号)
广自资告字[2024]4号 2024/04/15
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11 | 宗地总面积: | 19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春大道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94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4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4 | ||
起始价: | 42.*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 ||||
备注: 1.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 2.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7.*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
宗地编号: | (2024)9 | 宗地总面积: | 61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美利大道以东、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138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 ||||
备注: 1.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 2.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5.*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宗地编号: | (2024)10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春大道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517.*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3 | ||
起始价: | 517.*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 ||||
备注: 1.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 2.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31.*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4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11 号地块: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2024)9 号地块: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2024)10 号地块: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人不负责对出让地块整理,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视情况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六)保证金截止时间指资金到账时间。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八)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 (略) 25号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广平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广平支行
开户账号:*516
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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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自资告字[2024]4号 2024/04/15
经广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4)11 | 宗地总面积: | 194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春大道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194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42.*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4 | ||
起始价: | 42.*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 ||||
备注: 1.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 2.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7.*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
宗地编号: | (2024)9 | 宗地总面积: | 61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美利大道以东、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6138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 ||||
备注: 1.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 2.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5.*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宗地编号: | (2024)10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春大道西、 (略) 以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化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517.*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3 | ||
起始价: | 517.*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 ||||
备注: 1.该地块开发建设及投产必须达到广平县“标准地”出让工业项目各项指标要求。项目在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环境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详见《挂牌须知》。 2.该地块为保留地上建筑物出让,地上建筑物作价31.*元,成交后,建筑物价款由县财政局收取。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 到 (略)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14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 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4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11 号地块: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2024)9 号地块: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2024)10 号地块:2024年05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 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宗地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人不负责对出让地块整理,对出让地块的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视情况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也可自行踏勘。
(六)保证金截止时间指资金到账时间。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30日内交清全部出让价款。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八)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 (略) 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 (略) 25号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广平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略) 广平支行
开户账号:*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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