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马 (略) 水海子种猪场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马龙区旧县街道袜度社区水海子居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略) 马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马 (略) 水海子种猪场改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改建,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现有工程饲养规模不变、污水处理工艺不变;对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出水模式进行改建,由现有的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改建为沼液、部分达标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剩余达标回用水用于厂区内现有灌区浇灌、场外办公区绿化浇洒。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噪声 施工过程主要为管道铺设及设备安装,施工设备数量较少,噪声产生的影响较小。 ②施工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管道铺设过程中扰动地面、开挖土地,遇大风天气可能产生的扬尘。施工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 ③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村子,施工区域不设置施工营地。 ④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管道铺设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防治措施: ①废气治理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恶臭气体,通过调整饲料配方,提高饲料利用率,在饲料中添加活菌剂减少猪粪中的含氮量,从源头减少臭气产生,并定期对堆粪场、病死猪处理区、猪舍、污水处理单元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水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20)中绿化标准以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中最严标准后,部分回用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剩余的回用于厂区红线内绿化(场外办公生活区绿化)和灌区浇灌。 依托厂区内现有容积3000m3的已闲置的废水收集池,作为沼液池;施肥沼液需满足《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0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2018)相关要求后委托贵 (略) 处置。 ③噪声防治措施 改建工程运营期噪声来自于新增泵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的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固废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病死猪、分娩物、废脱硫剂、废药品等。 猪粪、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至场区堆粪场经畜禽粪污智能有机肥发酵一体机发酵后作为肥料外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病死猪及分娩物经无害化处理机处理后,最终与添加的垫料经过混合、搅拌、分装等程序,作为肥料外售。废氧化铁脱硫剂由换料的生产厂家带走回收利用。废药品由卫生防疫部门统一收集带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确保满足防渗要求。加强对跟踪监测井的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若发现水质受到污染时,应增加水质的监测频率,并调查和确认污染源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断确认的污染源,以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
2023年9月12日在在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于2024年1月4日在 (略) 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2日建设单位在云南信息报第9730期和第9731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报纸公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在云南 (略) ( (略) (略) 166号)办公室存放报告书供公众查阅;2023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8日建设单位在马龙区旧县街道办袜度社区和养殖场门口张贴公众参与公示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对项目区附近的居民和社区发放了调查问卷。2024年3月22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的公众意见。针对回收的调查问卷中,个人调查问卷中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均予以采纳。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的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 (略) 麒麟区文昌街(东)28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马 (略) 水海子种猪场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马龙区旧县街道袜度社区水海子居民小组 | 建设单位 | (略) 马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略) 马 (略) 水海子种猪场改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改建,改建项目不新增占地,现有工程饲养规模不变、污水处理工艺不变;对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出水模式进行改建,由现有的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绿化,改建为沼液、部分达标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剩余达标回用水用于厂区内现有灌区浇灌、场外办公区绿化浇洒。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等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噪声 施工过程主要为管道铺设及设备安装,施工设备数量较少,噪声产生的影响较小。 ②施工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管道铺设过程中扰动地面、开挖土地,遇大风天气可能产生的扬尘。施工期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 ③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依托周边村子,施工区域不设置施工营地。 ④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管道铺设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防治措施: ①废气治理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恶臭气体,通过调整饲料配方,提高饲料利用率,在饲料中添加活菌剂减少猪粪中的含氮量,从源头减少臭气产生,并定期对堆粪场、病死猪处理区、猪舍、污水处理单元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气体的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产生的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水治理措施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2020)中绿化标准以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的旱作标准中最严标准后,部分回用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剩余的回用于厂区红线内绿化(场外办公生活区绿化)和灌区浇灌。 依托厂区内现有容积3000m3的已闲置的废水收集池,作为沼液池;施肥沼液需满足《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010)《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2018)相关要求后委托贵 (略) 处置。 ③噪声防治措施 改建工程运营期噪声来自于新增泵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的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④固废防治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猪粪、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病死猪、分娩物、废脱硫剂、废药品等。 猪粪、饲料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至场区堆粪场经畜禽粪污智能有机肥发酵一体机发酵后作为肥料外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病死猪及分娩物经无害化处理机处理后,最终与添加的垫料经过混合、搅拌、分装等程序,作为肥料外售。废氧化铁脱硫剂由换料的生产厂家带走回收利用。废药品由卫生防疫部门统一收集带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确保满足防渗要求。加强对跟踪监测井的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若发现水质受到污染时,应增加水质的监测频率,并调查和确认污染源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阻断确认的污染源,以降低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
2023年9月12日在在 (略) 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于2024年1月4日在 (略) 进行了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时间均为10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2日建设单位在云南信息报第9730期和第9731期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报纸公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8日在云南 (略) ( (略) (略) 166号)办公室存放报告书供公众查阅;2023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8日建设单位在马龙区旧县街道办袜度社区和养殖场门口张贴公众参与公示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对项目区附近的居民和社区发放了调查问卷。2024年3月22日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我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的公众意见。针对回收的调查问卷中,个人调查问卷中提出的意见,建设单位均予以采纳。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的承诺。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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