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0千伏磊庄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关于110千伏磊庄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磊庄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 |
建设单位 | 贵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碧蓝天 (略) |
项目概况 | (一)主变规模 前期2×63MVA,本期扩建1×63MVA。 (二)出线规模 110kV出线:终期4回,前期已建2回(均至220kV党武变),本期不新增出线。 10kV出线:终期45回,前期已建30回,本期新增15回。 (三)10kV并联电容器 前期3×5010kvar+3×6012kvar(其中各有1组未投),本期将前期未投运的2组改接到3号变。 (四)10kV站用变 前期2×200kVA,本期不新增。 (五)10kV接地成套装置 前期配置10kV消弧线圈并联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2×630kVA,本期新增1×630kV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和机械车辆尾气均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建成化粪池,定期清掏后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废水较少,简单沉淀后在站内回用消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以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含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回收后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设置1名值班警务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后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点。项目运营期维修更换的变压器油及油渣由检修单位统一回收处置,定期更换的铅酸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体现为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设备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根据评价类比预测结果,本工程3#主变投运后,全站产生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关要求,设备噪声排放厂界预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5日-2024年04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传真: 0851-*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百马大道与贵清大道 (略) 民中心4楼C区c-411办公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110千伏磊庄变3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略) (略) 交叉口东北侧 |
建设单位 | 贵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碧蓝天 (略) |
项目概况 | (一)主变规模 前期2×63MVA,本期扩建1×63MVA。 (二)出线规模 110kV出线:终期4回,前期已建2回(均至220kV党武变),本期不新增出线。 10kV出线:终期45回,前期已建30回,本期新增15回。 (三)10kV并联电容器 前期3×5010kvar+3×6012kvar(其中各有1组未投),本期将前期未投运的2组改接到3号变。 (四)10kV站用变 前期2×200kVA,本期不新增。 (五)10kV接地成套装置 前期配置10kV消弧线圈并联小电阻接地成套装置2×630kVA,本期新增1×630kV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车辆尾气和装修废气。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和机械车辆尾气均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水污染物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已建成化粪池,定期清掏后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废水较少,简单沉淀后在站内回用消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优化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限值以内。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含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回收后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设置1名值班警务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后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就近垃圾收集点。项目运营期维修更换的变压器油及油渣由检修单位统一回收处置,定期更换的铅酸蓄电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体现为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设备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根据评价类比预测结果,本工程3#主变投运后,全站产生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相关要求,设备噪声排放厂界预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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