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威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威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高区双岛湾海域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青岛中海 (略) |
项目概况: |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海域,范围包括双岛湾中央湾区、埠前河河口及大岛等区域,内容包括海岸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修复、海岛海域生态修复三大类,总工期30个月,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是施工船舶油污水,施工船舶、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噪声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等。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收集至*域处理,不外排入海;清淤施工期间设置防污帘,以降低对水质环境的影响;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域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船舶、设备等的保养维护;选取低噪声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限时作业;拟实施的疏浚工程产生的清淤土方由泥驳船运至烟威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进行外抛,运输过程中行 (略) ,对运输物加盖防护。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4月16日-2023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211室 邮编:* |
项目名称: |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 |
建设地点: | 高区双岛湾海域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 青岛中海 (略) |
项目概况: |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位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岛湾海域,范围包括双岛湾中央湾区、埠前河河口及大岛等区域,内容包括海岸生态修复、滨海湿地修复、海岛海域生态修复三大类,总工期30个月,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0%。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是施工船舶油污水,施工船舶、机械排放的尾气,施工噪声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等。通过加强管理和落实环保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主要防治措施包括: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收集至*域处理,不外排入海;清淤施工期间设置防污帘,以降低对水质环境的影响;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域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船舶、设备等的保养维护;选取低噪声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限时作业;拟实施的疏浚工程产生的清淤土方由泥驳船运至烟威疏浚物临时性海洋倾倒区进行外抛,运输过程中行 (略) ,对运输物加盖防护。 |
听证权利告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我 (略)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 4月16日-2023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生态环境局211室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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