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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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北海东街农水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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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年产*吨水溶肥生产项目 | 北工业片区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新建一条年产*吨水溶肥生产线,其中15号为生产车间、16号为库房,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01.*元,占总投资的3.39%。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独立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生 (略) (略)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新建1台1t/h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气+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投料工序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120mg/m3、3.5kg/h),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同时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限制要求(NOx5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制(1.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215t/a、NOx0.095t/a、SO20.082t/a,倍量替代指标:颗粒物0.43t/a、NOx0.19t/a、SO20.164t/a,从关停 (略) 削减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罐废水全部回收利用,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设施,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检修期间废润滑油由维修人员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略) (略) 收储*吨废旧润滑油建设项目 |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 (略) (略) | 建筑面积780m2,新建一个储量为60m3的圆形储油罐、一个60m3的应急收集罐,购置一台7.5千瓦的转油泵,并对厂房地面和墙面裙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腐、防泄露,年收集、贮存废润滑油*吨,项目仅暂存、出售废润滑油(委托处理),不对废油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 | 建筑面积780m2,新建一个储量为60m3的圆形储油罐、一个60m3的应急收集罐,购置一台7.5千瓦的转油泵,并对厂房地面和墙面裙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腐、防泄露,年收集、贮存废润滑油*吨,项目仅暂存、出售废润滑油(委托处理),不对废油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油罐大小呼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UV光催化氧化设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浓度及最高允许速率二级标准(120mg/m3,10kg/h,15m高排气筒)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mg/m3);厂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食宿依托项目区办公场所,生活污水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活性炭、油泥、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废防护用品(豁免类)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3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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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年产*吨水溶肥生产项目 | 北工业片区 | 新疆 (略) | 乌鲁木齐天泓 (略) | 新建一条年产*吨水溶肥生产线,其中15号为生产车间、16号为库房,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吨,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01.*元,占总投资的3.39%。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沉淀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独立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生 (略) (略) ;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新建1台1t/h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气+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投料工序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120mg/m3、3.5kg/h),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SO250mg/m3),同时NOx排放浓度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限制要求(NOx5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制(1.0mg/m3)。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215t/a、NOx0.095t/a、SO20.082t/a,倍量替代指标:颗粒物0.43t/a、NOx0.19t/a、SO20.164t/a,从关停 (略) 削减量中支付。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罐废水全部回收利用,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设施,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检修期间废润滑油由维修人员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在厂区暂存;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六)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略) (略) 收储*吨废旧润滑油建设项目 |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 (略) (略) | 建筑面积780m2,新建一个储量为60m3的圆形储油罐、一个60m3的应急收集罐,购置一台7.5千瓦的转油泵,并对厂房地面和墙面裙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腐、防泄露,年收集、贮存废润滑油*吨,项目仅暂存、出售废润滑油(委托处理),不对废油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 | 建筑面积780m2,新建一个储量为60m3的圆形储油罐、一个60m3的应急收集罐,购置一台7.5千瓦的转油泵,并对厂房地面和墙面裙脚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腐、防泄露,年收集、贮存废润滑油*吨,项目仅暂存、出售废润滑油(委托处理),不对废油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0%。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油罐大小呼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UV光催化氧化设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非*烷总烃最高允许浓度及最高允许速率二级标准(120mg/m3,10kg/h,15m高排气筒)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烷总烃:4mg/m3);厂内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的要求。 (二)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食宿依托项目区办公场所,生活污水经园 (略) 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废活性炭、油泥、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废防护用品(豁免类)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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