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马溺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马溺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871-*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尚义街199号四楼
邮编:*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马溺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盘环评(2024)12号 | 2024年4月12日 |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871-*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尚义街199号四楼
邮编:*
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关于对《马溺河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盘环评(2024)12号 | 2024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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