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福建省宁德市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我局计划实施 (略) 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新建30处(其中寿宁县10处、周宁县10处、古田县10处)地质灾害监测台站;改建或迁移102处(其中寿宁县22处、古田县38处、周宁县42处)地质灾害监测台站,项目总投资概算 910.4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41.0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9.39 万元。因工作需要,我局需委托 (略) 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现就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进行询价,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投标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问题和协调合同签订等。委托方可根据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全程代理或部分代理招投标活动组织实施。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按照行业规范完成招标文件拟制,直到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其他要求
配合后期上级组织的巡视、审计等。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0.44%,本次询价以百分比进行报价,最终价格以中标金额作为基数计算。
(二)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四、公告发布时间、方式
2024年4月16日, (略) 自然资 (略) 站发布公告。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询价采取最低价中标的形式,请有意向的单位在2024年4月22日17:30时前,将报价函(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送至或邮寄至: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5号, (略) 自然资源局601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六、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
一次性签署委托合同,费用待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施工合同后一次性支付。
七、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的联 (略) 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许先生,联系电话:*。
(二)监督管理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我局计划实施 (略) 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新建30处(其中寿宁县10处、周宁县10处、古田县10处)地质灾害监测台站;改建或迁移102处(其中寿宁县22处、古田县38处、周宁县42处)地质灾害监测台站,项目总投资概算 910.4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841.0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9.39 万元。因工作需要,我局需委托 (略) 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现就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进行询价,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地质灾害监测台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投标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问题和协调合同签订等。委托方可根据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全程代理或部分代理招投标活动组织实施。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按照行业规范完成招标文件拟制,直到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其他要求
配合后期上级组织的巡视、审计等。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0.44%,本次询价以百分比进行报价,最终价格以中标金额作为基数计算。
(二)报价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四、公告发布时间、方式
2024年4月16日, (略) 自然资 (略) 站发布公告。
五、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询价采取最低价中标的形式,请有意向的单位在2024年4月22日17:30时前,将报价函(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送至或邮寄至: (略) 东侨经济开发 (略) 5号, (略) 自然资源局601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六、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
一次性签署委托合同,费用待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施工合同后一次性支付。
七、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的联 (略) 自然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许先生,联系电话:*。
(二)监督管理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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