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的公示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23〕52号)文件要求,镇沅县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召开专题研究会、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等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抓宣传、督导和主动服务等方式抓好整改措施落实,镇沅县农药安全使用进一步得到规范,种植户安全用药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进一步得到接受、推广,整改效果明显。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天内(节假日除外)向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0879—*;0879—*。

通讯地址: (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 (略) 5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报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5日


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2023年6月13日至6月27日,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 (略) 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结合镇沅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镇沅县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单位抓落实、整改,现将“ (略) 落实农药减量工作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问题描述

(略) 落实农药减量工作不到位。2021年化学农药实际使用量为1267吨,2022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实际减少0.4%,连续两年均未完成既定的目标。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工作,2023年继续保持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三、整改时限:2024年3月31日。

四、整改措施

(一)制定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制定镇沅县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和化学农药减量化重点工作清单。

(二)持续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代防代治”等方式,不断优化综合防治技术措施,提高天敌昆虫、生物农药、理化诱控产品使用量,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3%以上,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三)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围绕推广新机械、新农药、生物农药防治、物理防治、人工释放天敌诱抗剂、拌种、农业防治以及生态控制等措施,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保持化学农药使用量小于等于零。

(四)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和技术培训。力争2023年底完成科学用药宣传和技术培训18期以上,提高农户科学安全用药水平,促进农药减量。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镇沅县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和化学农药减量化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安排、调度、督促和指导,掌握整改落实进度。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分析,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站所、责任人。通过各项减量措施推广应用,行业部门(2021年农药使用商品量351.03吨,比2020年减3.55吨减1%;2022年使用量342.92吨,比2021年减8.11吨减2.3%;2023年使用量338.81吨,比2022年减4.11吨减1.2%)和统计部门(2021年农药使用商品量282吨,比2020年减83吨减22.7%;2022年使用量253.994吨,比2021减28.006吨减9.9%;2023年使用量为247.571吨,比2022年减6.423吨减2.53%),行业数据与统计部门数据均较好完成农药减量增效任务。

(二)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代防代治”等方式,不断优化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同时围绕推广新机械、新农药、生物农药防治、物理防治、人工释放天敌诱抗剂、拌种、农业防治以及生态控制等措施,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2023年全年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亩,开展绿色防控面积46.*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3%。绿色防控技术措施:灯诱面积1.*亩,色板诱杀面积10.*亩,性诱面积 1.*亩,间套种累计 6.*亩,其它(生物农药、天敌等)26.*亩。完成统防统治面积91.*亩次(专业化防治18.*亩次),完成统防统治面积达45%。

(三)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开展科学用药宣传和技术培训。一 (略) 场监督检查,加强农药管理。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经营户542户次,检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户43户次;二是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根据省、市任务要求,2023年镇沅县抽样五个,其中:例行抽查3个,重点抽查1个、专项抽查1个;所 (略) 植保植检站寄送至省农药检定所检测,全部合格;三是开展宣传培训,2023年,在辖区内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及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知识宣传培训19场次1271人次,印发农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材料*余份。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宣传、督导和入户服务等方式,镇沅县农药安全使用进一步得到规范,种植户安全用药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进一步得到接受、推广,整改效果明显。下一步,镇沅县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继续抓好、抓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普办通〔2023〕52号)文件要求,镇沅县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通过召开专题研究会、进一步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等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抓宣传、督导和主动服务等方式抓好整改措施落实,镇沅县农药安全使用进一步得到规范,种植户安全用药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进一步得到接受、推广,整改效果明显。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各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天内(节假日除外)向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反映。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3日。

联系电话:0879—*;0879—*。

通讯地址: (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 (略) 5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邮编:*

特此公示。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报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5日


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2023年6月13日至6月27日,云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 (略) 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3年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结合镇沅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根据方案要求,镇沅县对标对表,明确责任单位抓落实、整改,现将“ (略) 落实农药减量工作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体问题描述

(略) 落实农药减量工作不到位。2021年化学农药实际使用量为1267吨,2022年化学农药使用量比2021年实际减少0.4%,连续两年均未完成既定的目标。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工作,2023年继续保持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三、整改时限:2024年3月31日。

四、整改措施

(一)制定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制定镇沅县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和化学农药减量化重点工作清单。

(二)持续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代防代治”等方式,不断优化综合防治技术措施,提高天敌昆虫、生物农药、理化诱控产品使用量,力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3%以上,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5%以上。

(三)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围绕推广新机械、新农药、生物农药防治、物理防治、人工释放天敌诱抗剂、拌种、农业防治以及生态控制等措施,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保持化学农药使用量小于等于零。

(四)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和技术培训。力争2023年底完成科学用药宣传和技术培训18期以上,提高农户科学安全用药水平,促进农药减量。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制定化学农药减量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镇沅县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方案和化学农药减量化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安排、调度、督促和指导,掌握整改落实进度。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部署分析,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站所、责任人。通过各项减量措施推广应用,行业部门(2021年农药使用商品量351.03吨,比2020年减3.55吨减1%;2022年使用量342.92吨,比2021年减8.11吨减2.3%;2023年使用量338.81吨,比2022年减4.11吨减1.2%)和统计部门(2021年农药使用商品量282吨,比2020年减83吨减22.7%;2022年使用量253.994吨,比2021减28.006吨减9.9%;2023年使用量为247.571吨,比2022年减6.423吨减2.53%),行业数据与统计部门数据均较好完成农药减量增效任务。

(二)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购买服务、代防代治”等方式,不断优化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同时围绕推广新机械、新农药、生物农药防治、物理防治、人工释放天敌诱抗剂、拌种、农业防治以及生态控制等措施,持续开展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2023年全年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亩,开展绿色防控面积46.*亩,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53%。绿色防控技术措施:灯诱面积1.*亩,色板诱杀面积10.*亩,性诱面积 1.*亩,间套种累计 6.*亩,其它(生物农药、天敌等)26.*亩。完成统防统治面积91.*亩次(专业化防治18.*亩次),完成统防统治面积达45%。

(三)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开展科学用药宣传和技术培训。一 (略) 场监督检查,加强农药管理。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的经营户542户次,检查限制使用农药经营户43户次;二是开展农药质量监督抽查,根据省、市任务要求,2023年镇沅县抽样五个,其中:例行抽查3个,重点抽查1个、专项抽查1个;所 (略) 植保植检站寄送至省农药检定所检测,全部合格;三是开展宣传培训,2023年,在辖区内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及安全科学使用农药知识宣传培训19场次1271人次,印发农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材料*余份。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宣传、督导和入户服务等方式,镇沅县农药安全使用进一步得到规范,种植户安全用药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进一步得到接受、推广,整改效果明显。下一步,镇沅县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继续抓好、抓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