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源华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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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源华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4〕150号

关于兴源华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本次公示为兴源华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有效期逾期(有效期至**日),建设单位重新申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而进行的批前公示。本次公示方案跟原来**日审批的修改方案一致。

  一、申请单位(人): (略) 高 (略)

  二、项目名称:兴源华府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华富巷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兴源华府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12.13平方米,地块布置一座20层高的住宅楼,设置1层地下室,首层设置部分商业。总平面方案总建筑面积11594.07平方米,容积率面积8779.81平方米,基底面积995.8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8.36%,绿地率30.01%,设置停车位81个(其中地下车位54个)。单体建筑各项面积为:建筑面积11594.07平方米,计容面积8779.57平方米,基底面积995.80平方米。

  经审核,兴源华府项目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日至**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期间内无提交意见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附件.zip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4〕150号

关于兴源华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本次公示为兴源华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号)有效期逾期(有效期至**日),建设单位重新申请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而进行的批前公示。本次公示方案跟原来**日审批的修改方案一致。

  一、申请单位(人): (略) 高 (略)

  二、项目名称:兴源华府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华富巷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兴源华府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12.13平方米,地块布置一座20层高的住宅楼,设置1层地下室,首层设置部分商业。总平面方案总建筑面积11594.07平方米,容积率面积8779.81平方米,基底面积995.8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8.36%,绿地率30.01%,设置停车位81个(其中地下车位54个)。单体建筑各项面积为:建筑面积11594.07平方米,计容面积8779.57平方米,基底面积995.80平方米。

  经审核,兴源华府项目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日至**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件:*@*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期间内无提交意见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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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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