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平都镇平三小人行道补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尽职调查报告
安福县平都镇平三小人行道补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尽职调查报告
安福县平都镇平三小人行道补报地 (略) 安福县平都镇西侧,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侧、平都第三小学东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7.*°,占地面积为662.037平方米(约0.9931亩)。该地块原规划地类为旱地、科教文卫用地、 (略) 用地,目前现 (略) ,地势较平坦,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S),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吉环土壤委字【2022】4号)可知,本地块原土地用途为旱地、科教文卫用地、 (略) 用地,变更后土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因此,2024年4月江西省瑞华国土 (略) 接受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开展安福县平都镇平三小人行道补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尽职调查。
2024年4月我单位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编制报告等工作。
调查期间,通过访谈当地村民,乡镇、村委工作人员和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及实地勘查,了解到地块情况如下:
(1)调查区属河流冲积平原,调查地块现 (略) ,无可见污染源,未见遗漏的或废弃的构筑物,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在本次地块调查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历史上未从事过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工业废物堆放,不存在废水排放沟渠,不存在地下输送管线或储存池,不存在废气、废水排放,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异常,未发生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
(2)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与历史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水田、旱地、居民区、泸水河、学校、医院及行政办公区等,因此,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3)地块周边存在的潜在污染源是是中石化安福县第一加油站和刘涛 (略) 。
1)中国石化安福县第一加油站:区域地下水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流,企业属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侧游企业,企业已顺利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生产正常未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各个油罐皆做好双层防渗,因此废弃物下渗迁移对地块影响较小。综上分析,中国石化安福县第一加油站产生的“三废”对本调查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2)刘涛 (略) :区域地下水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流,企业属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侧游企业,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汇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置,最终不会排放到项目周围的环境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医院产生的“三废”对本调查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尽职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块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较小,由此可见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安福县平都镇平三小人行道补报地 (略) 安福县平都镇西侧,安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侧、平都第三小学东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7.*°,占地面积为662.037平方米(约0.9931亩)。该地块原规划地类为旱地、科教文卫用地、 (略) 用地,目前现 (略) ,地势较平坦,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S),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吉环土壤委字【2022】4号)可知,本地块原土地用途为旱地、科教文卫用地、 (略) 用地,变更后土地 (略) 与交通设施用地。因此,2024年4月江西省瑞华国土 (略) 接受安福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开展安福县平都镇平三小人行道补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尽职调查。
2024年4月我单位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编制报告等工作。
调查期间,通过访谈当地村民,乡镇、村委工作人员和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及实地勘查,了解到地块情况如下:
(1)调查区属河流冲积平原,调查地块现 (略) ,无可见污染源,未见遗漏的或废弃的构筑物,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在本次地块调查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历史上未从事过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工业废物堆放,不存在废水排放沟渠,不存在地下输送管线或储存池,不存在废气、废水排放,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异常,未发生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
(2)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与历史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水田、旱地、居民区、泸水河、学校、医院及行政办公区等,因此,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3)地块周边存在的潜在污染源是是中石化安福县第一加油站和刘涛 (略) 。
1)中国石化安福县第一加油站:区域地下水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流,企业属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侧游企业,企业已顺利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生产正常未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各个油罐皆做好双层防渗,因此废弃物下渗迁移对地块影响较小。综上分析,中国石化安福县第一加油站产生的“三废”对本调查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2)刘涛 (略) :区域地下水由西南向东北方向流,企业属于调查地块地下水侧游企业,废水通过污水管道汇集至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安福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医院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合理的处置,最终不会排放到项目周围的环境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医院产生的“三废”对本调查地块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尽职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块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较小,由此可见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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