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比价、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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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比价、比选公告

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比价、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PJGC-*)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9.*元,招标人为盘锦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管理土地面积约3000.00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4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4月19日16 时 30分,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 (略) 现场报名及购买比价、比选文件(售价:500.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23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4月23日 13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采购内容:

对高 (略) 以 (略) 以西、 (略) 以 (略) 以东、 (略) 以 (略) 以西、化 (略) 以西、兴油街以南 (略) 、化工 (略) 以东、兴油街以北地块进行土地管理,需管理土地面积约3000亩。管理期间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年期,到期后返还本金(不计息),对管理合格者支付已征收补偿土地面积10元/亩/年管理费。

3.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60.*元。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略) (http://**)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起步区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2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大洼区新田 (略) 交汇处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427-*

电子邮件:*@*q.com

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比价、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PJGC-*)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9.*元,招标人为盘锦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管理土地面积约3000.00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新区土地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年4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4月19日16 时 30分,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 (略) 现场报名及购买比价、比选文件(售价:500.00 元/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4月 23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略) 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4月23日 13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略) 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采购内容:

对高 (略) 以 (略) 以西、 (略) 以 (略) 以东、 (略) 以 (略) 以西、化 (略) 以西、兴油街以南 (略) 、化工 (略) 以东、兴油街以北地块进行土地管理,需管理土地面积约3000亩。管理期间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年期,到期后返还本金(不计息),对管理合格者支付已征收补偿土地面积10元/亩/年管理费。

3.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60.*元。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略) (http://**)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石油高新技术产业园 (略)

地 址: (略) 兴隆台区石油装备制造基地起步区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42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大洼区新田 (略) 交汇处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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