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琼海市嘉积鸭示范景观区成果宣传片开发和制作承担单位
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琼海市嘉积鸭示范景观区成果宣传片开发和制作承担单位
UNDP-GEF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项目琼海市嘉积鸭示范景观区项目成果宣传片开发和制作承担单位询价公告
一、项目背景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环境基金(GEF)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与可持续利用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当地农民保护地方特色作物和畜禽品种(山兰稻、五指山猪、嘉积鸭),优化支持性的政策环境,以及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海南省重要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项目的嘉积鸭示范景 (略) 塔洋镇。
二、项目名称
20 (略) 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
三、合同名称
UNDP-GEF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 (略) 嘉积鸭示范景观区成果宣传片开发和制作
四、采购限额
不高于人民币*元。
五、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从事省级及以上媒体影视新闻传播及制作的机构,有承担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10年以上经验,参与GEF项目并制作中、英文版作品5部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报价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价材料须符合询价公告各项要求(参照附件1),并按照提供的附件2、附件3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包含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总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作变更;服务提供商在本询价函所附的报价表上标明所报服务的总价。
2、服务提供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 (略)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报价材料的组成: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报价表、服务承诺书、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文件格式参考附件2、附件3)。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材料无效,作为无效报价材料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有效复印件(未加盖企业公章)。
(2)报价材料字迹、图片模糊不清。
(3)报价内容、任务内容、交货期等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要求。
六、公告期限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七、有关要求
服务提供商提交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份,副本用正本复印即可,并将报价材料密封在信封内,在信封上注明报价单位和名称,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时前将报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 (略)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邮寄地址: (略) 嘉 (略) 59号)。
我中心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资格资质、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工作方案、报价等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承担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实名书面反馈我中心,逾期且非实名不予受理。
服务商应仔细阅读本询价公告,根据具体要求,合理填报价格,编制规范的报价材料。
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询价。
电话: 0898-*
传真:0989-*
地址: (略) 嘉 (略) 59号
(略)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
UNDP-GEF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项目琼海市嘉积鸭示范景观区项目成果宣传片开发和制作承担单位询价公告
一、项目背景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环境基金(GEF)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与可持续利用项目,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当地农民保护地方特色作物和畜禽品种(山兰稻、五指山猪、嘉积鸭),优化支持性的政策环境,以及加强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能力建设,加强海南省重要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项目的嘉积鸭示范景 (略) 塔洋镇。
二、项目名称
20 (略) GEF-6粮农遗传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激励机制示范和推广项目
三、合同名称
UNDP-GEF海南农业生物多样性参与式原生境保护和可持续利 (略) 嘉积鸭示范景观区成果宣传片开发和制作
四、采购限额
不高于人民币*元。
五、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从事省级及以上媒体影视新闻传播及制作的机构,有承担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10年以上经验,参与GEF项目并制作中、英文版作品5部以上;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报价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报价材料须符合询价公告各项要求(参照附件1),并按照提供的附件2、附件3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包含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总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作变更;服务提供商在本询价函所附的报价表上标明所报服务的总价。
2、服务提供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 (略)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报价材料的组成: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报价表、服务承诺书、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文件格式参考附件2、附件3)。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材料无效,作为无效报价材料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有效复印件(未加盖企业公章)。
(2)报价材料字迹、图片模糊不清。
(3)报价内容、任务内容、交货期等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公告要求。
六、公告期限
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七、有关要求
服务提供商提交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份,副本用正本复印即可,并将报价材料密封在信封内,在信封上注明报价单位和名称,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7:00时前将报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寄 (略)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邮寄地址: (略) 嘉 (略) 59号)。
我中心在报价截止时间后,结合资格资质、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工作方案、报价等综合评定,确定最终承担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实名书面反馈我中心,逾期且非实名不予受理。
服务商应仔细阅读本询价公告,根据具体要求,合理填报价格,编制规范的报价材料。
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询价。
电话: 0898-*
传真:0989-*
地址: (略) 嘉 (略) 59号
(略) 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6日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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