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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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项目名称: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基本信息: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 (略) 吉州区禾埠街道。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7.*°,占地面积共为*.74平方米(约289.452亩)。该地块原地类为水田、林地、草地、耕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 (略) 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1)。

三,结论: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三调)》可知,本地块原土地用途为水田、林地、草地、耕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应相关部门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2024年3月江西省瑞华国土 (略) 接受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开展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3月20日我单位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编制报告等工作。

调查期间,通过访谈当地村民,乡镇、村委工作人员,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工作人员及实地勘查,了解到地块情况如下:

(1)调查区主要为水田、林地、村庄、坑塘、科教文卫用地,调查地块现状为水田、林地、草地、耕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无可见污染源,未见遗漏的或废弃的构筑物,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在本次地块调查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历史上虽从事过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工业废物堆放,不存在废水排放沟渠,不存在地下输送管线或储存池,不存在废气、废水排放,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异常,未发生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

(2)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与历史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水田、林地、村庄、坑塘、科教文卫用地,地块周边不存在企业等可能的污染源。因此,地块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基本无影响。

调查地块现场共检测了15个点位。结果表明,镍(Ni)、砷(As)、铅(Pb)、汞(Hg)、铜(Cu)、镉(Cd) 的检出率分别为100% 、100% 、100%、100% 、100%、100%。以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进行对比,土壤点位未超标。

综上所述,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块周边无污染源对地块影响。由此可见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吉安

一,项目名称: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基本信息: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 (略) 吉州区禾埠街道。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北纬27.*°,占地面积共为*.74平方米(约289.452亩)。该地块原地类为水田、林地、草地、耕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 (略) 校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31)。

三,结论: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三调)》可知,本地块原土地用途为水田、林地、草地、耕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应相关部门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2024年3月江西省瑞华国土 (略) 接受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南开展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3月20日我单位成立项目组,开展现场勘查、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编制报告等工作。

调查期间,通过访谈当地村民,乡镇、村委工作人员,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部门工作人员及实地勘查,了解到地块情况如下:

(1)调查区主要为水田、林地、村庄、坑塘、科教文卫用地,调查地块现状为水田、林地、草地、耕地、坑塘水面、农村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用地,无可见污染源,未见遗漏的或废弃的构筑物,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在本次地块调查中,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历史上虽从事过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工业废物堆放,不存在废水排放沟渠,不存在地下输送管线或储存池,不存在废气、废水排放,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异常,未发生化学品泄漏及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

(2)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与历史上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水田、林地、村庄、坑塘、科教文卫用地,地块周边不存在企业等可能的污染源。因此,地块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基本无影响。

调查地块现场共检测了15个点位。结果表明,镍(Ni)、砷(As)、铅(Pb)、汞(Hg)、铜(Cu)、镉(Cd) 的检出率分别为100% 、100% 、100%、100% 、100%、100%。以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进行对比,土壤点位未超标。

综上所述,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不涉及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地块周边无污染源对地块影响。由此可见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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