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敏苹局文件
麻发改审.〔2024]6号
(略) 家属区等四个老旧小
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 (略) 家属区等四个
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
研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 (略) 家属区等四个老旧小区
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意见,同意你
单 (略) 家属区等四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
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家属区、百纺公司家
属区、工商银行家属区、物质局家属区。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 (略) 家属
区、百纺公司家属区、工商银行家属区、物质局家属区四个
老旧小区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略) 改造
*mf;改造DN800雨水管道507m,改造DN600污水管
道507m,中1000雨污水检查井34个;改 (略)
2980m;停车位改造125个,新建充电桩25个;新建
DN300燃气管道209m;化粪池改造40个,监控22个;
新增消防配套设施4项;新增适老适幼配套设施150.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2282.*
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及地方配套。请按《麻阳苗族
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麻政办
发〔2018)11号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麻政办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五相关文件依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县自然资源局
出具用地审查意见、县财政局出具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等。
六.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
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
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
后1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
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
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七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
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八.该项目的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等的采购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
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招投标标准的,
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请严格执行《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
批及概算管理办法》(麻政办发〔2018〕11号)等有关文件
精神,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
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
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
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
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欧革局
2024年4月16豆
抄送: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麻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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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发改审.〔2024]6号
(略) 家属区等四个老旧小
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
复
麻阳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提交的《关 (略) 家属区等四个
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
研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 (略) 家属区等四个老旧小区
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意见,同意你
单 (略) 家属区等四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
设施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家属区、百纺公司家
属区、工商银行家属区、物质局家属区。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 (略) 家属
区、百纺公司家属区、工商银行家属区、物质局家属区四个
老旧小区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略) 改造
*mf;改造DN800雨水管道507m,改造DN600污水管
道507m,中1000雨污水检查井34个;改 (略)
2980m;停车位改造125个,新建充电桩25个;新建
DN300燃气管道209m;化粪池改造40个,监控22个;
新增消防配套设施4项;新增适老适幼配套设施150.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2282.*
元,资金来源为向上争取资金及地方配套。请按《麻阳苗族
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麻政办
发〔2018)11号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
一步加强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麻政办发〔2021〕5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五相关文件依据: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县自然资源局
出具用地审查意见、县财政局出具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等。
六.该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
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
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
后1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
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
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七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
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八.该项目的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
等的采购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
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招投标标准的,
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九.请严格执行《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
批及概算管理办法》(麻政办发〔2018〕11号)等有关文件
精神,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将概算报我局进行审查批复,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
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
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二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
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
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
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欧革局
2024年4月16豆
抄送: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
麻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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